第A05版:舞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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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21年1月20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多次违反社区矫正监督管理规定
舞钢市执行首例社区矫正人员被撤销缓刑收监服刑

 

本报讯 (记者杨德坤 通讯员张雁军)1月19日,记者从舞钢市法院获悉,经司法部门提请,该市法院近日依法裁定对一起严重违反社区矫正监督管理规定的社区服刑人员熊某撤销缓刑,依法执行收监,切实维护社区矫正秩序、树立司法权威。这是该市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以来,首例因社区矫正对象不遵守法律法规被依法提请撤销缓刑的典型案例。

熊某于2017年6月1日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舞钢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熊某入社区矫正后,不遵守社区矫正监督管理规定,视法律为儿戏,多次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与其谈心谈话,但熊某仍然我行我素、不配合监管。在社区矫正期间,熊某受到社区矫正机构警告3次。2020年9月以来,熊某存在未请假擅自外出、不按规定参加教育学习等行为,多次违反社区矫正监督管理规定。

为此,舞钢市司法局向法院依法提请对熊某撤销缓刑,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法院审理查明后,依法对熊某作出撤销缓刑、收监执行原判刑罚的裁定,对熊某收监,执行3年有期徒刑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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