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张鸿雨)为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强化法律监督职责,坚持以公开促公正赢公信,12月8日上午,郏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5起拟不起诉刑事案件进行公开听证。
听证会由郏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贾鲁伟主持,邀请与案件没有利害关系并具备一定资质条件的7名人员担任听证员,并邀请3名人民监督员到场监督,市人民检察院,郏县公安局、司法局,媒体记者等部分代表应邀列席。听证会听取各方意见建议,主动接受监督,力求实现政治、社会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会上,承办案件的检察官介绍了基本案情,阐述了拟作出不起诉决定的理由和法律依据,郏县检察院青少年关爱中心、司法局代表介绍涉案人员的社会调查,侦查机关有关人员对拟处理意见发表看法。
“你有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行为是违法的?”“事故发生时,你们有没有对当事人进行酒精含量测评?”“当事人是外地的,你们如何确保社会调查的真实性?”……在听证员提问环节,7名听证员就相关问题分别向拟被不起诉人、检察机关案件承办人、侦查机关相关人员进行了发问,并充分听取了各方面意见。
随后,听证员经过认真评议,均认为郏县检察院对这5起案件拟作出不起诉的决定符合法律规定。拟被不起诉人进行了悔过发言,均表示吸取教训,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绝不再做任何违法的事情。
在充分听取听证员和人民监督员的评议意见后,经集体研究,郏县检察院检委会决定依法对公开听证的5起案件犯罪嫌疑人做出不起诉决定,并当场宣读不起诉决定书和不起诉理由说明书。
“我们院将继续把公开听证作为推进检务公开的一个重要举措,不断加强案件公开听证的力度;同时,也要认真总结前期公开听证的做法、经验,发现问题及时改进,全力做好公开听证,以公开促公正。”郏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郭万春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