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城市养犬行为,保障公民人身安全和健康,维护城市环境卫生和社会公共秩序,助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汝州市日前印发《汝州市文明养犬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并发布禁养犬只种类。近日,汝州市启动为期三个月的集中整治行动,全面整治限养区内不文明养犬现象,并对街头流浪犬进行收容。(见本报8月18日三版)
去年底,我市多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文明养犬的通告,明确了限养区和禁养犬只种类,以及其他文明养犬具体规定,包括携犬外出时间为每日19时至次日早7时;禁止携犬进入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携犬外出时应当由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对所养犬只进行牵领;禁止犬只在公共场所便溺;对犬只在户外排泄的粪便不及时清除的,依据《河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处以罚款;养犬人应到指定的诊疗机构,定期为犬只注射狂犬病疫苗,并取得《犬类免疫证》;养犬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犬只咬伤抓伤他人的、放任犬只恐吓他人的、驱使犬只伤害他人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做出相应处理等。
狗狗是人类的朋友,但是有人爱狗,也有人怕狗。因为养狗导致的民事纠纷、刑事案件时有发生,文明养犬一直是颇具讨论度的热点话题。文明养犬,不仅是个人高素质的体现,对他人公民权益的尊重与保护,也是创建文明城市的必备选项。如此,才能使更多人接受养犬,认同养犬,营造和谐共处的社会养犬氛围,提升城市文明内涵和宜居指数。
下期话题:文明养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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