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韩江法)12月30日上午,《平顶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宣传活动启动仪式在市区鹰城广场举行,副市长魏建平出席仪式并讲话。
魏建平指出,近年来,我市的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得到明显改善,城市管理和服务水平有了较大提升。但是,随着城市现代化进程的不断加快,人民群众对城市管理、人居环境的要求不断提高,城市管理特别是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面临许多新形势、新问题,迫切需要制定符合我市实际的地方性法规。
魏建平强调,2020年1月1日起,《平顶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将正式实施。《条例》针对当前我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以法律的形式对各项工作进行了规范,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操作性。各级城市管理部门、新闻媒体和各区政府(管委会)要对《条例》进行广泛宣传,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努力营造全民自觉守法的良好氛围。全市城管系统要熟练掌握《条例》内容,确保在实际工作中正确、有效运用,做到严格规范执法;要研究制定工作制度和督查考核制度,探索建立城市管理长效机制,持续提升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