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程颖)7月31日,据市交通运输执法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为巩固上半年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治理成果,8月1日至9月30日,该局开展大干六十天公路路域环境专项整治工作。
治理范围是我市境内的高速公路、国道、省道以及县乡公路建筑控制区及安全控制区内影响路域环境的区域。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执法局、局直各部门将从七个方面,努力做好辖区内高速公路、普通干线公路、县乡公路路域整治工作。
清理公路两侧“四乱”。确保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无堆积物、占道经营、打谷晒场、堆场作业等影响行车安全的行为,公路建筑控制区内无非法洗车点、维修点、煤场、沙石场、预制厂、木材厂等。
加强公路用地及建筑控制区管理。对在公路用地及建筑控制区内新建、扩建建筑物或构筑物等违法行为,责令立即停止施工,限期拆除,恢复原状,并依法予以处罚。
强化对公路桥梁、桥梁下和隧道安全保护区管理。对未经批准在公路桥梁、隧道安全保护区内采矿、采石、挖沙、取土、爆破作业以及利用公路桥梁进行牵拉吊装等危及公路桥梁安全的违法施工作业行为,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作业,并会同有关职能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打击公路两侧违规经营。对公路两侧的集贸市场和非法占用公路路产,影响安全畅通的行为,根据情况会同公安交警、公路管理部门依法清理和查处,重点加强对城乡接合部和过村镇路段的监督检查。
查处污染公路违法行为。对未采取加盖篷布等措施封闭运输,装载不规范,装载物触地拖行、掉落、遗撒、飘散,造成公路路面损坏污染的车辆,责令立即停驶,监督其改正,并依法予以处罚。
规范平交道口管理。依法取缔非法设置的平交道口,对未经许可违法施工的,责令立即停止施工,保全证据,视情查封、扣押施工工具,依法下达执法文书,责令恢复原状并予以处罚。
规范公路标志标牌。对公路、公路用地及建筑控制区内影响行车安全或未经许可设置的非交通标志标牌、广告牌、跨路龙门架等设施,会同公路管理机构、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依法予以拆除并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