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8版:鹰城现代畜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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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头严防 过程严管 风险严控
我市饲料产业稳步发展
检查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
执法检查
成功迈入全省第一方阵
开展兽用抗菌药整治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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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9年5月21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生产稳定 质量提高 素质提升
我市饲料产业稳步发展

 

本报讯 (记者田秀忠)5月20日,记者从市畜牧局获悉,近年来,我市饲料产业稳步发展,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发展到11家,产品覆盖配合饲料、浓缩饲料、添加剂预混合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多个品种,配合饲料、浓缩饲料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年单班生产能力30万吨、饲料添加剂年单班生产能力20万吨,可为猪、牛、羊、禽养殖提供丰富优质饲料,为我市畜牧业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为确保饲料产品质量,从源头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市畜牧局以实施《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为抓手,严格落实责任,细化工作措施,强化工作监管,着力提升饲料管理规范化与饲料产品质量安全水平,饲料产业呈现出生产稳定、质量提高、素质提升的良好态势,有1家企业被确定为部级示范企业,1家企业被确定为省级示范企业,1家企业通过ISO9001、ISO22000认证。

夯实责任,完善饲料监管工作机制。市畜牧局采取多种措施强化落实责任、完善执法监管机制,确保畜牧饲料监管工作顺利开展。一是明确监管责任。把落实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保障饲料产品质量安全纳入市畜牧局相关科站及各县(市、区)年度目标任务,严格落实各级监管部门监督责任。二是完善饲料执法监管工作机制。明确市、县两级执法、管理与监测部门各环节职责分工与工作衔接,着力强化基层执法监督网格化管理,使饲料执法监督工作做到责任明确、职责清晰。三是落实饲料质量安全承诺制。通过向饲料企业发放告知书、签订饲料质量安全承诺书、定期在企业微信平台推送预警信息等多种途径,增强企业主体责任意识和依法生产经营意识,时刻紧绷企业安全生产弦,主动提高产品质量管控能力。

加强监管,提升饲料生产规范化水平。市、县两级畜牧部门严格依法监管,并把《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作为提升饲料行业规范化管理水平、保障饲料产品质量安全的关键措施深入推进。一是严格原料把控。督促企业认真遵守饲料相关法规,建立原料采购验收制度,严格原料验收标准,严禁使用《饲料原料目录》《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药物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以外的物质生产饲料。二是强化服务指导。深入饲料生产企业,对企业不同生产工艺和管理模式进行分类服务指导,建立生产过程控制、产品质量控制、产品储存与运输、产品投放与召回等环节管理制度、岗位操作规程和生产记录表单,初步实现了从原料入厂、饲料生产到产品销售的全过程追溯管理,有效提升了饲料企业规范化管理水平。三是加强执法监督。定期对饲料生产经营企业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查看企业是否使用“三个目录”以外的物质,是否认真执行生产管理制度,是否有超范围超剂量使用药物添加剂等行为,防止重生产轻管理、重产量轻质量的现象发生。

定期抽检,建立常态化监测监督机制。制订年度饲料抽检计划,定期开展饲料产品日常风险监测与监督抽检,重点检测饲料产品中的水分、粗蛋白质、粗脂肪、黄曲霉毒素、铜、锌、铅、砷等指标,同时加大饲料中违禁药品、兽用抗菌药等抽检频次。两年来,全市共抽检饲料样品489批次。

打击假冒伪劣,营造良好市场经营秩序。大力开展畜牧业生产资料打假专项治理行动。把畜牧业生产资料生产经营单位、运销大户、养殖企业(场户)等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全面澄清底数,督促其完善质量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生产、经营档案,加强饲料兽药生产经营及使用环节的日常监管、监督巡查和监督抽检工作力度,对违法使用国家禁用药物、违法使用人用抗菌药、超剂量超范围使用兽用抗菌药物、制假售假等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两年来,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3000余人次,检查饲料兽药生产经营企业700余个次、养殖企业(场户)2000余个次。

绿色发展,引导饲料生产企业升级转型。引导饲料生产企业树立创新进取、绿色环保的新发展理念,鼓励企业在实现满足动物营养需要、改善饲料品质等前提下,减少饲料添加剂的用量,推动铜、锌等重金属元素等的减量使用,防止畜禽粪污中重金属对土壤造成污染。同时鼓励开发新型饲料产品,推广低氮、低磷和低矿物质饲料产品,在企业发展的同时向绿色高效转型,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赢。

开展“瘦肉精”专项整治,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连年开展“瘦肉精”专项整治行动,制定专项整治方案,细化投入品、养殖、屠宰和收购贩运4个环节的监管措施。严把饲料生产经营环节关。重点检查饲料生产企业有无违法添加“瘦肉精”等违禁物质、饲料经营门店是否有拆包、分装饲料的行为。严把养殖环节关。推进养殖场(户)“瘦肉精”自检和部门监督抽检相结合的管理机制,定期对养殖企业(场户)进行巡查抽检,并督促养殖场(户)进行“瘦肉精”自检,建立自检记录。严把屠宰环节关。严格执行屠宰检疫程序,按照日屠宰量3%的比例对屠宰生猪进行“瘦肉精”检测。严把收购贩运环节关。对出栏生猪实行到场到户产地检疫并按2%的比例进行“瘦肉精”抽检,经检测阴性并检疫合格者方出具产地检疫证。两年来,全市共抽检“瘦肉精”尿样2万余批次,结果全部为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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