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8版:鹰城现代畜牧
3上一版
 
源头严防 过程严管 风险严控
我市饲料产业稳步发展
检查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
执法检查
成功迈入全省第一方阵
开展兽用抗菌药整治行动
版面导航     
平顶山新闻网    平顶山日报   平顶山晚报
新闻搜索:  
下一篇4 2019年5月21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源头严防 过程严管 风险严控
——我市高质量保障畜产品安全工作综述
 

“我市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食品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的要求,产管并重,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强化组织领导,切实履行监管部门责任,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加大监测,严格执法办案,加强监管队伍建设,积极探索构建和完善监管机制,全面推动畜产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强畜产品全过程安全监管工作,切实提高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和能力,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5月20日,市畜牧局局长赵志伟说。

我市畜产品安全工作走在全省前列,2018年位居全省第一位,多年来没有发生一起重大畜产品安全事件。

把责任扛在肩上,敢于担当

按照《食品安全法》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规定,我市建立了“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为第一责任人”的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体系。畜牧部门绷紧质量安全这根弦,担负起“管行业就得管安全”的责任。一是加强领导,成立了以一把手为组长的畜产品安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市畜产品安全工作。二是明确责任,按照省政府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规定,我市畜牧部门负责畜禽养殖和生鲜乳收购环节以及上述环节畜禽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畜禽屠宰环节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养殖投入品质量及使用的监督管理。三是畜牧部门主要领导班子实行责任制,分片包干,责任明确,强化督查,定期不定期开展畜产品安全专项调查研究,掌握和分析形势,及时解决存在问题,指导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四是不断加强企业主体宣传教育,明确要求企业是畜产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每年集中1个月时间开展企业主体责任宣教月活动,组织企业培训学习安全知识,签订承诺书,发放告知书,落实生产台账制度,构建诚信体系建设,推行红黑榜制度等多种监管措施,目的是增强企业主体责任意识。

源头严防,发展绿色畜牧业新业态

我市坚持绿色发展理念,以国家农业“两区”建设为契机,持续推进“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生态循环畜牧业发展。2018年,全年新增生态循环畜牧企业试点27家,新增流转土地6.2万余亩,生态循环畜牧企业试点已达203家,带动流转生态农田50万余亩;新建生猪“千头线”101条,总数已达344条;积极推进畜禽规模化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已完成配套粪污处理设施建设的规模场有560家,配套率达97.56%,超过省定82%的目标任务,综合利用率达78.6%,超过省定68%的目标任务。我市在叶县建成辐射全市的病死动物无害化收集体系和无害化处理厂,圆满完成涉牧民生实事各项任务。全市畜牧业污染源清查工作扎实推进,893家养殖场确定纳入普查库,摸清了畜牧业污染源“家底”。土壤污染防治力度不断加大,从源头减量,规范了饲料、兽药生产销售与使用行为,畜牧业循环发展、绿色发展势头强劲。

以专项整治为抓手,巩固提升监管成效

我市连续十多年开展“瘦肉精”、兽用抗菌药、生鲜乳、生猪屠宰和生产资料打假等专项整治活动,整治行动贯穿全年,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目标和任务,聚焦兽药残留、非法添加、违禁使用、私屠滥宰及注水和注入其他物质、制假售假等突出问题,针对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产品和薄弱环节,坚持问题导向,加大巡查检查和监督抽查力度,严厉打击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着力消除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推动畜产品及兽药、饲料等畜牧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主体生产经营行为合法、生产经营过程可控、产品质量可靠,确保不发生重大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瘦肉精”整治严格把好养殖、收购贩运、屠宰3个环节,重点查处向养殖户销售“瘦肉精”或销售含有“瘦肉精”成分产品、饲料中添加“瘦肉精”、养殖过程中饲喂“瘦肉精”、收购贩运含“瘦肉精”活畜、贩运及屠宰过程中使用“瘦肉精”等行为。2018年,抽检畜产品、兽药和饲料521批次,“瘦肉精”监测合格率100%,未发现“瘦肉精”使用行为。兽用抗菌药整治以兽用抗菌药生产经营企业、养殖场为重点,严厉打击兽药中非法添加、将原料药销售给养殖者、超剂量超范围使用兽药、不执行休药期规定、利用互联网销售假劣兽药等违法违规行为。2018年,全市查获假冒伪劣兽药42箱(盒),罚款3.2万元,下发整改书12份。2018年,我市畜牧部门开展了生猪屠宰“利剑行动”,开展生猪屠宰资格审核清理,对生猪屠宰场点基础设施建设升级改造,端掉私屠滥宰窝点6个,无害化处理病死肉制品约1200公斤,罚款0.52万元。通过开展专项整治,我市畜产品质量安全形势进一步向好,确保了我市畜产品质量安全。

着力提升监测能力,让监测结果说话

我市高度重视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体系、检测能力和队伍建设。一是加强机构建设,建成了市级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中心,并通过了省级认证。中心配置了液质联用仪、液相色谱仪等仪器设备97台(套),现有专业技术人员19人,专业涉及畜牧兽医、食品卫检、药物制剂、分析化学等,能正常开展畜禽饮用水、畜产品、饲料和兽药检测,检测参数达到245项,承担全市监测计划、委托检测任务和省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中心下达的检测任务。鲁山、郏县相继利用项目资金完成了县级畜产品监测中心实验室建设,其他县(市、区)也配置了常规检测仪器试剂,具备了开展“瘦肉精”快速筛查能力。我市初步构建成了以市为骨干、以县为基础的两级质检体系,确保达到“四有”要求,即“有职责、有岗位、有人员、有手段”,增强监管机构的专业性、权威性。二是科学制订监测计划。我市每年根据畜产品质量安全形势,对重点区域、重点品种、重点对象、重点环节开展监测,按“双随机”的要求合理确定抽样时间、抽样布点、抽样品种,确保样品代表性和有效性,同时,结合各项整治活动开展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检,提升风险预警能力,强化风险防控。三是加强队伍建设。市质检中心每年组织全市质检技术人员开展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比武、岗位练兵和技术培训,不断提升检测人员的能力素质和技术水平。近年来,市质检中心选派技术人员到省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中心学习相关检验技术,与新乡、洛阳等省辖市质检中心进行实验室间能力比对试验等。

用畜牧业大数据实现“智慧监管”

我市在全省率先建成了畜产品质量追溯平台,建立监管对象名录库,收集录入基本信息,跟踪监测畜产品、投入品质量,实行动态管理。下一步,我市将加快推动追溯平台与国家追溯信息平台对接,实现追溯体系上下贯通、数据融合,实现畜产品源头可追溯、流向可跟踪、信息可查询、责任可追究。

我市对饲料和兽药实行二维码追溯管理。消费者可用智能手机从河南省畜牧业信息网、河南动物卫生监督网等网站免费下载和安装扫描软件,对饲料、兽药产品二维码进行扫描监督。通过二维码可以查询到该产品的基础信息,二维码就是产品的“身份证”。目前,我市所有在售饲料和兽药均实现了二维码追溯管理。

实行养殖档案管理制度,要求每个养殖企业建立疫病免疫、消毒、饲料兽药购进及使用等养殖档案。

建立奶牛场奶站和屠宰场视频监控系统。我市建立了覆盖全市9家奶站的网络化视频监控系统,从市畜牧局监控室可以做到在任何时刻监测奶站行动,防止非法添加。这些摄像头安装在养殖场、储奶间、挤奶厅等区域,覆盖了奶站中最可能进行非法添加的区域,实现了全市奶站实施网络化视频监控。截至2018年底,我市10家生猪屠宰企业全部安装了视频监控系统,实行24小时实时监控,通过监控各屠宰场进行的生产、检疫流程,杜绝检疫不合格的动物产品出场。

以强化震慑为重点,狠抓执法办案

我市畜牧兽医执法工作紧密围绕动物疫病防控、畜产品质量安全和畜牧业发展中心任务,进一步提升队伍素质,强化执法保障,规范执法行为,持续抓好检疫监管、执法监督和执法办案等关键措施落实,提升畜牧兽医执法能力和水平,为畜牧业更高质量发展和畜产品安全提供执法保障。

一是强化执法监管机构建设。市、县两级成立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畜牧兽医执法体制改革后又组建畜牧兽医综合执法机构,促进了监管执法效率和质量提升。

二是明确监督机制。按照日常监督属地负责的原则,在乡镇设置的动物卫生监督分所(畜牧兽医执法中队)持续实行网格化管理,划片分区,责任到人,开展日常监督工作。县级执法机构开展日常监管,市级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坚持以问题突出、风险高、隐患大的区域和领域为重点,以农业农村部通报、群众举报、监督抽检和媒体曝光等线索为导向,加大监督巡查力度,充分运用监管信息,切实提升执法监督实效。

三是规范监督行为。在监督中发现的问题,该指导的,下发行政指导意见书;该整改的,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该立案的,严格立案查处。规范建立监督档案,做到工作问题可追溯,责任问题可追究。

四是创新监督方法。探索完善监督检查、现场监测和监督抽样相结合的新机制,在开展监督检查的同时,提倡先采取现场快速检测筛查,快速检测有问题的,再监督抽样送实验室检测,提高日常监管效率。

五是强化培训教育。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创新教育培训方式,持续采取面对面培训、网络学院培训等方法,强化动物检疫、执法监督、案件查办、信息化应用等方面的培训。积极参加全国动物检疫技能竞赛活动,全面提升执法队伍综合素质。

六是严厉查处畜牧兽医违法违规行为。2018年,全市共办理畜牧兽医执法案件104起,罚款金额12.36万元,停业整顿不合格屠宰企业4家,取缔生猪非法屠宰窝点6个。 (本报记者 田秀忠)

 
下一篇4  
 
   
   
   


豫ICP备09014970号 豫平公网安41040002020010

地址:平顶山市建设路西段268号    邮政编码:467002    E-mail:wz@pdsxww.com
联系电话:0375-4973575 传真:0375-4973608
所有内容为平顶山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