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田秀忠)1月2日,记者从卫东区人民法院获悉,该院积极发挥法院职能,强力推进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为我市实现碧水蓝天作出了积极努力。去年该院共办理涉环境保护非诉行政强制执行87起。
该院发挥审判职能,认真审理、及时执行涉环境资源案件。强化刑事打击依法支持监督行政执法活动,依法惩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去年以来,共受理涉及环境资源刑事案件2起,其中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起,打击非法采矿罪1起。认真办理涉环保审判民事案件,积极维护辖区生态环境建设。去年以来,该院办理土地承包和其他各类涉环境资源民事案件63起,案件结案率在85%以上。积极稳妥办理涉环境保护非诉行政强制执行87起,结案率为100%。执行部门已执行终结案件中,案件执行总标的为180万余元。
在严厉打击闲置、破坏土地、毁坏森林资源等违法行为的同时,该院重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的预防和保护职能,及时与区农林水利局、环保局、国土资源局等有关单位联系,引导其在北环路街道竹园村张寨山建立复植补种基地,落实毁林补种处罚措施。积极开展以案释法宣传活动,增强群众的环保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