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1日21:05,我市接收到中央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案件第二十三批共14件,问题所在地为宝丰县2件(标*1件)、舞钢市1件、叶县7件、湛河区2件、新城区1件、高新区1件(标*件)。接收案件交办单后,交办案件落实组已于当日21:20转交宝丰县人民政府、舞钢市人民政府、叶县人民政府、湛河区人民政府、新城区管委会、高新区管委会办理。
特此公示。
2018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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