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常洪涛 通讯员杨朝辉)为保障全县高质量脱贫摘帽,今年以来,鲁山县纪委监委坚持“三个突出”,全面监督检查,以严明的纪律为脱贫攻坚工作提供坚强保障。
突出全面覆盖,专项督查巡查。成立县脱贫攻坚督查巡查办公室,由该县纪委主要领导任办公室主任,抽调县财政、国土资源、住建、水利、农业、发改等部门同志,组成5个督查组,全方位、多轮次对照扶贫工作任务,检查各扶贫责任单位、扶贫工作组和驻村工作队的工作作风和完成实效,并认真查找存在问题,研究整改措施,限期完成整改。今年以来,县纪委监委进行专项检查8次,下发整改通报19期,点名通报40人29个单位,提出整改建议6条。其中,因扶贫工作不力、作风不实,调整单位主职1名,给予诫勉谈话10人,给予党纪政务警告10人,行政记过1人。
突出问题导向,重点监督检查。成立全县纪检监察机关服务保障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下设8个执纪监督组,分别联系督导5-8个扶贫重点单位。各小组针对扶贫领域干部作风、侵害群众利益等突出问题,坚持明察和暗访相结合,带案下访、蹲点调研督导,着力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今年以来,县纪委监委对存在突出问题的16家单位进行严厉问责,约谈22人,诫勉谈话6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人。
突出震慑效应,严格审查调查。县纪委监委对发生在扶贫领域的腐败问题线索大起底、大清理、大排查,建立问题线索移送机制,采取交叉办案、驻点办案、协作办案及挂牌督办、提级办理等方式,对胆敢动扶贫“奶酪”的行为零容忍、严惩处。今年以来,县纪委监委共受理扶贫领域问题线索22起,办结20起,查实17起,查实率85%。其中立案17起,处分46人,取消党员资格1人,免职2人,通报批评2人,追回违纪资金14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