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2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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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视基层基础工作 加快办理好巡视巡察交办件
只要好好干 就有好前景
优化发展环境 增强服务意识
服务上门来 群众少跑路
我市开展“3·15”宣传活动
全面提升自身能力和水平
我市举行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
鹰城广场“3·15”消费维权主题活动举行
平燃公司启动春季踏线活动
检察干警要近距离接触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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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8年3月16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我市开展“3·15”宣传活动

 

本报讯 (记者吴玉山)3月15日上午,由市工商局、市消费者协会主办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在市区双丰商城光明路店门前广场举行。

围绕今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品质消费 美好生活”主题,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食药监局、市消费者协会、工商专业分局、市消协律师团等单位在活动现场设立投诉台、咨询服务台、法律法规宣传台,现场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和举报,为消费者提供咨询服务。

“我在新城区一健身工厂花1810元办了一张两年期的游泳卡,只游了3次发现身体不适,去退卡遭到拒绝,健身工厂只同意转卡给别人,但是无论给朋友或者自己家人,都需要我交360元的转卡费。”在主会场的新华工商分局投诉台前,市民吴先生拿着自己写好的材料向工作人员反映,“转卡让我再交钱我感觉不合理,现在只想让他们把卡里余额退回来。”工作人员登记后表示,会尽快通知辖区工商所人员介入协调。

除了主会场外,新华、卫东、湛河工商分局和各县(市)、石龙区的工商部门也在各自辖区设了分会场。

截至当日中午12时,全市活动现场共接受消费者咨询11000多人次,受理消费者投诉475起,投诉的内容主要集中在保健品、汽车销售、房地产、服装、预付式消费等方面。参与宣传的企事业单位有180多家,现场摆放宣传展板500多块,发放宣传资料5万多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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