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程颖)3月5日,据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办有关负责人介绍,根据我市未来几天空气质量变化趋势的研判情况,我市决定从3月5日12时起,解除2月27日18时启动的重污染天气橙色(Ⅱ级)预警响应。
根据有关部门和专家组研判,未来几天我市大气污染物扩散条件较好,空气质量以良为主,符合《平顶山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橙色预警(Ⅱ级)响应解除条件。经研究,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办决定自3月5日12时起,解除2月27日18时启动的重污染天气橙色(Ⅱ级)预警响应。
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办要求,预警解除后各县(市、区)、有关部门和企业要做到:强化错峰生产企业停限产措施的监管,严格落实停限产措施;强化施工工地扬尘管控,继续实施“封土行动”;深入排查钢铁、建材、有色、火电、焦化等行业和锅炉的无组织排放治理成效,确保无组织排放治理措施真正落实到位;全面排查餐饮行业油烟净化设施安装和使用情况,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的,责令立即停业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清理维护不到位、不能有效发挥油烟净化作用的,责令立即停业并进行清理、维护,拒不整改的处以罚款,直至吊销营业执照;市区及周边选煤厂、电厂要继续严格执行停限产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