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6版:落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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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篇4 2017年12月12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信仰的力量
——记坚持普法三十三年的义务普法员周清选
 

◎梁永刚

他普通得像一棵微不足道的小草,却用一堂堂法制教育课,在鹰城这片热土上,谱写着一段延续了三十三载的义务普法情。他像一支蜡烛,更像一束火把,燃烧着自己,发出的每一分热,亮出的每一分光,都坚毅而执着地照亮着漫长的普法之路……

他就是被称为“编外老师”的新华区关工委执行副主任、区人民检察院退休干部周清选,一位年逾八旬、有着50多年党龄的老共产党员,33年来义务讲授法制课1600余场,听课人数达50多万人次,他的足迹遍及全市100余家机关、厂矿、学校,撰写的讲稿达50多万字。他融针对性、教育性和趣味性于一体的讲课形式,引领许多青少年学生走出了法律盲区。

“讲课不仅是乐趣,更是价值的体现”

一辆破旧的自行车,车把上挂只磨损严重的公文包,这就是周清选义务普法的全部行头;中等身材,衣着朴素,精神饱满,说话幽默风趣,快言快语,笑容中透着温和,走起路来风风火火,这是周清选给笔者留下的第一印象。2017年深秋时节的一个周日下午,笔者来到位于新华区家属院2号楼的周清选家中采访,一进门就看到他正在查找资料、编写讲稿,准备下周到新华区一所小学作法制报告。环顾56平方米的一室一厅,简朴的居室中书架上全是各样法律书籍,桌子上分门别类地安放着厚厚一摞手写的备课资料。

“我看起来不像80多岁的人吧,这都是托义务宣传法律的福啊!”搁下备课的笔,周清选风趣地拉开了话匣子。他告诉笔者,下周要到新华区和湛河区的两所学校去上课,近来讲课任务排得满满当当的。谈话中,当我问起2014年他喜获河南省“百姓学习之星”的事儿,周清选憨厚一笑说:“这个荣誉的含金量真是不低,都是组织上鼓励我哩,实际上我做得还远远不够,活到老学到老,啥时候我都甘当一名小学生。”

义务普法,源于心中有情。交谈中,周清选讲述了自己走上义务普法这条路的心路历程,在这些鲜为人知的故事背后,彰显了一位老共产党员的崇高使命,一位老检察官的责任担当。

1982年2月,周清选从空军驻辽宁某部转业到新华区人民检察院,负责渎职、侵权案查办工作。1984年3月,他在当时的市邮电系统办案时,看到几名20岁左右的青年职工,因妨害邮电通信罪被判了刑。此事对周清选震动很大,他深感作为一名执法人员,不仅有责任拿起法律武器同犯罪分子作斗争,更有义务让广大市民学法、懂法、守法,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犯罪的发生。于是,周清选主动请缨,精心备课,当年年底,为市邮电系统的职工讲了一堂生动的法制课。结果,第二年全市邮电系统各种违法事件就比上年减少了许多,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从此,周清选一发不可收,毅然决然地走上了义务普法之路,经常有机关、厂矿、学校等单位慕名而来,请他讲课,渐渐地许多人认识了这位法制课讲得娓娓动听、妙趣横生的检察官,并亲切地称他“周老师”。

1998年退休之前,因工作太忙,周清选只是把义务讲授法制课作为“第二职业”,利用星期天、节假日或工作之余,进行普法宣讲,年平均讲课40场左右。1998年,从工作岗位上退休后,周清选婉言谢绝了一些单位的聘请,放弃了在家享受天伦之乐的生活,因为他一门心思想着自己的“移动法制课堂”,这下终于能够全身心地投入其中了。风雨无阻外出讲课,没想到这一干又是二十个年头。周清选说:“讲课不仅是乐趣,更是价值的体现。”

余晖尽洒普法路,责任涂抹夕阳红。几十年如一日,周清选用坚守诠释了责任担当、乐于奉献,用行动诠释了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现实样本。

“人家专家学者是著作等身,我是讲稿等身”

“只要往讲台上一站,看着台下孩子们的笑脸,我就把自己的年龄忘得一干二净,一连讲上几个钟头都不嫌累。”周清选告诉笔者。每一次讲课,周清选总是以极富有艺术性和感染力的话语来打动听众的心。经过不懈努力和积极探索,他摸索出一种通俗易懂而又引人入胜的讲课方法,让听众在轻松愉快中受到教育。为了让学生对一些常见的法律知识和一些不良习惯导致的危害有一个准确、清醒的认识,周清选还以填空、简答、名词解释等形式向学生提问,使整个报告会气氛热烈,充满互动。新华区光明路小学校长王凤云说:“周老师的课有个特点,就是‘三贴近’:贴近学生、贴近实际、贴近基层,孩子们很乐意听,我们学校每学期都要请他做报告。”

在周清选的授课对象中,在校大学生和中小学生占了80%。让青少年健康成长,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周清选觉得作为一名老党员,自己更应该尽一分义务,献一分爱心。目前,周清选被全市20多所中小学聘为法制副校长,被市内6所大中专院校聘为校外法制辅导员,定期为学生辅导法制课。他还订阅了《法制日报》《检察日报》《平顶山日报》等报纸,根据不同年龄段学生的心理特点,把搜集的典型案例和法律知识编成好记易学的打油诗、顺口溜、法制谜语和小故事,让孩子们在轻松愉快中受到教育。同时,为了提高讲课质量,周清选花了大量的时间读书、看报、听广播、查资料、选案例、搞调查,针对不同对象、不同层次、不同时间,前前后后写了300余篇、50多万字的系列讲稿,摞起来有一米多高。

由于不会电脑,周清选的讲稿都是手写的,每天晚上11点前他从没睡过,每年仅墨水就得用五六瓶。周清选曾和别人开玩笑说:“人家专家学者是著作等身,我是讲稿等身!”

“我是在党旗前举手宣过誓的”

三十多年义务普法的生涯中,无论刮风下雨,还是酷暑寒冬,一个招呼、一个电话,周清选便马上出发,路近的骑车,路远的坐公共汽车。他给自己定下“不要接送、不吃招待饭、不管人多人少”的“三不”原则,并始终坚持做到“有求必应,有请必到,场场见实效”。用他的话说就是,“既然答应给人家讲课,就是下黑雪也要去”。熟悉的人都说,周清选并没退休,他每天的日程都排得满满的,即使没有出外讲课,他也会待在家里读书、看报,整理资料。

周清选坚持义务普法,天天忙得不可开交,却从来没有收过讲课费。周围很多人不理解,说他恁大年纪了,放着清福不享,整天风风火火外出讲课,一分钱没得住不说,还得倒贴钱搭功夫,图啥哩。对于这些,周清选却是无怨无悔。他说:“我搞普法,一不要钱,二不吃别人的饭,目的就是让大家懂法、守法,减少犯罪。作为一名老党员,我是在党旗前举手宣过誓的,只要是对社会和人民群众有益的事情,即使没有一分钱报酬,我都会坚持干下去”。

虽近黄昏,夕阳却灿烂夺目。凭着满腔的执着和热爱,周清选把自己的晚年全部奉献给了普法事业。他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证明,无论平凡普通,也无论古稀耄耋,只要心中有情、胸中有爱,就一定能够发光发热,为他人、为社会贡献自己的力量。

如今,周清选已年逾八旬,但他仍干劲十足。每当有人问及周清选还要坚持义务普法多久时,他总是笑着说:“生命不息,普法不止。我将一直讲到讲不动为止!”

采访完周清选老人出来,已是华灯初上,外面不知什么时候下起了细雨,老人执意要把我送到路边。临别时和他那双有力的大手握在一起,我的脑海里突然跳出了杜甫那首脍炙人口的《春夜喜雨》:好雨知时节,当春乃发生;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我想,“润物细无声”或许最能表达周清选33年如一日义务普法的真实心愿,在这段艰辛漫长的普法之旅中,老人不图名不图利,坚守一颗执着的心,支撑他不忘初心一路前行的正是信仰的力量——“我是在党旗前举手宣过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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