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题背景
6月26日上午,记者在市行政服务综合楼北侧停车场看到,一些车被贴上了“公务用车”的标识。这些标识分为上下两部分,上面写着“公务用车”四个字,下面是“监督电话:0375—2692339”。据了解,公布的监督电话是市本级的监督电话,各县(市、区)“公务用车”标识上均有当地有关部门的监督电话。
我省于5月17日下发了《河南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标识化管理实施方案》,对党政机关保留公务车辆实行标识化管理,统一张贴“公务用车”标识。我市于5月25日前完成公务用车的摸底登记,6月1日全面启动统一标识的张贴工作,截至6月25日,我市各级公务用车统一标识张贴工作全部完成。
不可忽视的群众监督
李丰平 (飞行化工公司退管办)
非常欣喜地看到国家终于出台了把党政机关公务用车与其他车辆区别开来的相关规定并逐步实施。拍手称快之余,又有点担忧此举能否长久且见到实效。对此,笔者以为,除需相关部门干部尽心尽责不辱使命外,更离不开无处不在的广大群众的支持、参与和配合。
首先需要提高广大群众对于监督公车行为的认识。要知道配合监督公车事关国家反腐倡廉大计,事关党的形象、政府形象,人人都要有责任感、使命感。要注重保护广大群众监督行为的保密性。群众举报违纪现象都有一种担心,即事后被打击报复。因此,相关部门人员对此要高度重视,最好能采取措施予以保密或保护。为保护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可以出台一些相关的回复措施或奖励办法,要让参与有效举报的群众意识到自己举报的价值。如果好不容易调查违纪行为属实,到最后处理阶段不了了之,那么很容易让群众心凉泄气。
如此等等,期盼能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
公车使用既靠监督更在公心
刘选启 (湛河区人大常委会)
只要大家留心观察,就能欣喜地看到,我市的公车都贴上了“公务用车”的标识,还附有监督电话。这既便于识别,又有利于社会和群众监督,的确是一个加强公车管理的好办法,一开始就受到了热议和称赞。完全可以相信,公车标识化管理,能够有效遏制和大大减少公车私用的现象,让公车真正发挥“公车公用”的作用。
然而,公车的管理与作用,仅靠“贴标”是不够的,也不可能是“一贴就灵、就管用”,还需要出台更为科学、细致的配套措施,以确保公车管理严格执行,不致流于形式。更为重要的是,使用公车要出于公心。因为公车姓公,所以只能公用,不能当作私有财产和福利待遇。要走出“大小是个官,要坐四个圈”的误区,出以公心,为公而用,让公车成为更好为人民服务、提高工作效率的工具,而不是损害政府和行政人员形象的道具。
公车改革也罢,公车使用也罢,既要靠严格的管理制度和措施,更要靠公务人员的公心和自觉性。没有私心,公车才能姓公,“公务”不仅要贴在车上,更要烙在心里。只要转变“官”念,出于公心,甘当公仆,“公车姓公、只能公用”就不难,甚至完全可以成为时代发展的一种风尚,成为反映公务人员思想素质和工作作风的一个风向标。
莫把“一贴灵”变成“一次性”
昝美娣 (平煤八矿洗煤厂)
为根治公车乱象,从上到下发的有关加强公车管理的通知不少。节日期间,针对公车私用,有关部门派出暗访组,日夜巡查,媒体也是一路跟拍,多次曝光,但这些所取得的效果仅是一时一事,不能治本。
此次,我市采用给公车统一贴标签的方法,将公车进行明显标识,既保障了群众对公车身份的知情权,也将促进公民对行政权力的监督落到实处。
需要强调的是,治理公车私用万不能“一贴了之”,千万莫把“一贴灵”变成“一次性”。监督电话要畅通,及时受理群众的举报,公布调查处理结果……这些制度设计都要跟上。如此,方能增强广大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如此,公车管理方能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轨道。
静观公车标识化之功效
梁云祥 (汝州夏店乡)
公车统一标识化,可以用“直白”“显眼”“一目了然”来形容。如此旗帜鲜明地亮身份,其用意也很明了,就是将公车主动置身于阳光透明之下,让社会充分监督。用外在的监督来进一步倒逼公车使用的规范,这是公车改革的升级,也完全契合老百姓的诉求。
对于现有公务车辆的使用,机关内部也有制度规范来约束,但操作过程中,可能会有一定程度的松懈。引入无处不在的社会监督,不仅可以弥补内部监督力量的不足,而且这种将公车主动、公开置于社会监督之下的举动,也表明了政府部门自我加压的态度和决心。
坦白说,公务用车统一张贴标识,解决的还只是表层的监督,正在行驶的公务用车是否真的用于公务?“吃瓜群众”很多时候无法判断。所以,统一标识之后,公车的监督和管理还要继续升级,比如给公务用车装上GPS定位和行车记录仪,实时监控;严格公车使用的审批程序;公开公车经费使用情况等。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公车标识化可谓是一次极大的进步,在拍手称赞的同时,让我们静观其治理“车轮腐败”的效果。
建立公车使用登记制度
曹建明 (江苏常州)
要让公务车辆真正归公,需要对公务车辆进行有效监督,而这监督需要多方出击、持续作战。
在党政机关现有公务车辆实行标识化管理的同时,还应该建立公务用车责任人制度,谁管理、谁使用、谁负责,要层层标清;在使用过程中,需要建立登记制度,使用人、用途、使用地点等要建立台账。这样一旦发现问题,能够有据可查、有效追溯。
此外,不仅要让公车标识公开化,还要让违规处罚透明化。比如,公车私用被群众举报后,调查处理结果如何?能否做到及时向社会反馈?诸如此类,制度上的细节设计也要跟上,避免最后因为无人追踪而流于形式,不了了之。
公车监管迈了一大步
张军停 (郏县李口镇)
如今,除了司法等特种车辆之外,普通群众很难辨别出哪些是公车,所以,监督也就无从谈起。有些公车司机观念和作风没有改变,仍然习惯于开“特权车”,不文明驾驶、不礼让行人等行为较多,群众即使想举报,也很难看准对象。给公务用车贴上明显而统一的标识,无疑有助于将其与其他社会车辆区别开来。
此次对全市范围的公务用车统一进行标识化,应该说政府在公车的监督管理上又迈了一大步。一来,公务用车标识上带有监督电话,这是一个小小的创新。统一了举报的渠道,让举报受理不再打乱仗。过去群众举报公车的渠道比较杂乱,有打110的,有写信给纪委的,有打12345的。现在公布了监督电话,明确了受理举报渠道,便于调查管理,提高了工作效率。二来,统一标识后,对公务用车的约束力明显增强。公车统一标识了,驾驶员的形象也代表了政府机关的形象,在文明驾驶、礼让行人方面,公车司机无疑应该做好表率。
■ 下期话题预告
拾金不昧与索要报酬
7月2日下午,市民孟女士乘坐出租车时不慎将手机遗落在后排座位上。她给自己的手机发信息,说手机内存着孩子从出生到现在的照片和视频,非常珍贵,愿意提供1000元酬金,希望拾到者归还。随后几天,孟女士通过电脑定位监控几次发现手机开机,但始终没人给她回复,于是,又买了新手机。7月4日下午,她又给自己的手机发去一条信息,大致为:“拾到者归还手机,本人仍愿意给予200元酬金以示感谢。”孟女士说,这次信息发出去后,有一位女士打来电话,声称捡到了手机,但要求她支付当初承诺的1000元酬金。她再三解释,对方还坚持自己的意见,最后拒绝归还手机。(详见7月7日《平顶山晚报》A04版报道《酬金“缩水” 捡手机者拒还手机》)
在此之前,还发生了一件事——目前在石家庄某部服役的鲁山小伙儿宋鹏举,在路边共享单车上捡了21万元,雨中等到失主后归还,面对2000元的答谢,笑着离开。6月24日,有媒体对宋鹏举拾金不昧一事进行了报道,并配发了一张他挥手告别的照片,获赞无数。(详见7月7日《平顶山日报》3版报道《捡到21万元 雨中等失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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