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沙星海) 6月5日,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根据我省要求,继去年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后,今年我市再次降低失业保险费率。
根据相关要求,从2017年1月1日起,失业保险费率再降低0.5个百分点,由目前的1.5%降至1%。其中,单位缴费比例降低0.5个百分点,由目前的1.2%降为0.7%;个人缴费比例维持目前的0.3%不变。降低费率的期限执行至2018年4月30日。此次降低费率,可为我市企业节省5000余万元。
降低费率后,失业人员的失业待遇不会降低。企业按原比例已经缴纳的失业保险金,由经办机构进行冲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