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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 国务院印发 《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6-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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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2017年4月14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共中央 国务院印发 《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6-2025年)》

 

(上接第七版)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带头践行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共建生态文明,共创美丽中国。组织动员广大青年积极投身脱贫攻坚,充分发挥青年企业家、青年科技工作者、青年致富带头人、青年志愿者等群体作用,为贫困地区改善区域发展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资金、人才、技术、管理等支持。摸清底数、精准施策,充分发挥教育和就业创业在青年脱贫中的重要作用,促进贫困青年早日脱贫。坚持围绕大局、服务社会需求、突出青年特色,深化青年志愿服务工作,组织引导广大青年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

5.引导青年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加强对青年社会组织的政治引领,完善党委和政府与青年社会组织沟通交流机制,把对青年社会组织的管理和引导纳入法治化轨道。改进对青年社会组织的联系服务,充分发挥共青团和青联组织作用,通过资金支持、提供阵地场所、培训骨干人员等方式扶持青年社会组织健康发展。重点支持行为规范、运作有序、公信力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青年社会组织,重点发展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青年社会组织,积极发挥重点青年社会组织的示范带动作用。改善对青年社会组织的监督管理,建立完善民政部门和共青团、青联等群团组织及有关职能部门协同发挥作用的管理机制。

6.增进不同青年群体的交流融合。整合各方资源,帮助解决重点、新兴领域青年群体的实际困难,增进新生代农民工、青年企业家、青年社会组织骨干、青年新媒体从业人员、高校青年教师、归国留学青年等群体的政治认同和社会参与。发挥共青团组织优势,主动联系新的社会阶层青年群体,吸纳他们中的优秀分子进入组织体系。创造条件推动不同阶层、不同领域青年群体进行经常性对话交流,增进理解、认同和包容,舒缓社会压力,融洽社会关系。

7.增强港澳台青年的国家认同、民族认同和文化认同。实施港澳台青少年交流计划,以中华文化为纽带,不断探索创新工作方式,提高交流实效,实现在多元文化背景下包容差异、消除隔阂、增进认同。积极创造条件,搭建港澳台青年来内地创新创业平台,支持港澳台青年在国家发展及海峡两岸暨港澳经贸融合中寻找发展机会,为港澳台青年就业创业提供便利服务。帮助港澳台青年形成对“一国两制”的正确认知、对祖国文化的认同。

8.支持青年参与国际交往。拓宽青年参与国际交往的渠道,为青年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搭建更广阔的平台。完善选拔方式、丰富选拔手段,让更多的青年群体代表参与国际交流。培养推荐青年优秀人才到国际组织任职。加大宣传力度,提升青年国际交流活动的影响力和辐射面。

(八)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

发展目标:青少年权益维护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更加完善,得到全面贯彻实施。青少年权益保护的工作体系和工作机制更加健全,合法权益得到切实维护。侵害青少年合法权益的行为受到有效打击和遏制。

发展措施:

1.全面贯彻实施有关青少年发展的法律法规。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以及教育、卫生、就业创业、社会保障等领域涉及青少年权益的法律法规贯彻实施,切实保障青年合法权益。共青团等群团组织要及时了解和研判青年发展状况,监督涉及青年发展权益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代表青年向有关部门反映问题、提出建议,推动及时有效解决青年实现发展权益面临的现实困难和突出问题。

2.完善青少年权益维护法律法规和政策。针对青年权益保障中的突出问题,制定修改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在现有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中增加有利于维护青年普遍性权益的内容。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专章为基础,建立健全涵盖福利、保护、司法等内容的未成年人法律制度。加快制定电子商务、个人信息保护、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等法律法规,出台《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严格落实互联网服务提供者的主体责任,有效防范暴力、色情、赌博、毒品、迷信、邪教等腐朽没落文化和丑化党和国家形象及革命先烈的信息传播。

3.健全青少年权益保护机制。尊重青年主体地位,拓展青年权益表达渠道,充分发挥共青团、青联组织代表和反映青年普遍性利益诉求的作用。建立青年权益状况舆情监测体系和舆论引导机制。支持共青团建设青少年维权工作网络平台和12355青少年服务台,把法治宣传教育与法律服务结合起来,带动青年社会组织、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者积极参与维护青少年权益。深化“青少年维权岗”创建活动,建立健全基层青少年维权工作机制。加强对困难青年群体、进城务工青年及其未成年子女等群体的关爱和权益维护工作。完善法律援助工作网络,鼓励和支持法律服务机构、社会组织、事业单位等依法为未成年人提供公益性法律服务和援助。健全未成年人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衔接机制,加强监护缺失、受到监护侵害的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

4.依法打击侵害青少年合法权益的行为。贯彻落实涉及青少年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严厉打击拐卖、性侵害、遗弃、虐待等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大力开展青少年禁毒工作,依法惩处涉及青少年的毒品违法犯罪活动。严厉打击涉校违法犯罪活动。加强网络领域综合执法,严厉打击各类涉青少年网络违法犯罪。

(九)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

发展目标: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常态化、全覆盖,青少年法治观念和法治意识不断增强,成长环境进一步净化。形成比较完善的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和预防犯罪工作格局,建立针对有严重不良行为和涉罪青少年进行教育矫治的有效机制,青少年涉案涉罪数据逐步下降。

发展措施:

1.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在青少年中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使青少年明确基本的法律底线和行为边界,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坚持课堂教学主渠道,积极开拓第二课堂,配齐配强中小学校兼职法治副校长、辅导员。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在法律实施过程中面向青少年开展法治教育的制度规范。把法治教育纳入精神文明创建和平安建设内容,健全媒体公益普法制度,注重运用网络新媒体扩大宣传教育覆盖面,统筹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发展壮大青少年普法工作队伍和志愿者队伍。

2.优化青少年成长环境。清理和整治社会文化环境,加大“扫黄打非”工作力度,打击各类侵权盗版行为,加强对影视节目的审查,强化以未成年人为题材和主要销售对象的出版物市场监管。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和安全防范工作,严格落实禁止在中小学校园周边开办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娱乐场所、彩票专营场所等相关规定。依法采取必要惩戒措施,有效遏制校园欺凌、校园暴力等案(事)件发生。净化网络空间,完善网络文化、网络出版、网络视听节目审查制度和市场监管,定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持续整治网络涉毒、淫秽色情及低俗信息。推动互联网上网服务行业健康发展,进一步规范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服务管理,依法查处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的行为,依法取缔无照场所。

3.做好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工作。大力推进“为了明天”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程,推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列入各地工作规划和财政预算,不断健全组织机构和工作体系。在全国县级地区全面推开并不断深化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工作,明确各类群体工作重点,建立覆盖完整、切实有效、主责清晰、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强化家庭监护和学校教育职责,防止青少年脱离与家庭、学校的联系,出现不良行为时能够及时采取有针对性的预防措施。加强专门学校建设和专门教育工作,畅通有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进入专门学校接受教育矫治的渠道,研究建立符合条件的涉案未成年人进入专门学校接受教育矫治的程序。完善专门学校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教育矫治水平。充分发挥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和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作用,对重点青少年群体提供困难帮扶、法治教育、法律援助、心理疏导、行为矫治等专业服务。

4.完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制度。深化未成年人司法改革,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司法行政机关要加强专门机制建设,明确专门机构或者指定专人办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改革完善未成年人收容教养制度。在侦查、起诉、审判、刑事执行涉及未成年人案件中,落实社会调查、心理疏导与测评、分押分管、严格限制适用逮捕措施、强制辩护、合适成年人参与、当事人和解、附条件不起诉、分案起诉、法庭教育、回访帮教、犯罪记录封存、分类矫治等特殊保护制度。有条件的地区建立未成年人帮教基地。妥善安置附条件不起诉、适用非监禁刑、特赦的未成年人以及解除收容教养和其他刑满释放的青少年。

(十)青年社会保障

发展目标:社会保障体系充分覆盖青年急需的保障需求,并在各类青年群体之间逐步实现均等化。

发展措施:

1.加强对残疾青年的关心关爱和扶持保障。健全完善残疾青年教育、医疗、就业等方面的服务保障政策,进一步提高保障水平和服务能力。推动残疾青年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依法保障残疾青年政治、经济、社会、文化教育权利。大力开展面向残疾青年的专业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鼓励和引导社会各界参与、支持残疾青年权益维护,培育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青年的社会风尚。

2.加强青年社会救助工作。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健全救助服务管理工作机制。加大对流浪未成年人的救助力度,促使其回归家庭,有针对性地解决流浪未成年人在心理、健康、技能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为家庭困难的失学、失业、失管青年提供就业、就学、就医、生活等方面的帮助。加大临时救助政策的落实力度,解决包括进城务工青年在内的困难群众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生活困难。切实解决部分农村留守儿童中存在的学业失教、生活失助、亲情失落、心理失衡、安全失保问题。大力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向常住人口全覆盖,为进城务工青年与其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提供生活居住、日间照料、义务教育、医疗卫生等方面的帮助。

三、重点项目

1.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着重在青年学生骨干、团干部、青年知识分子等青年群体中选拔一批骨干作为培养对象,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开设党性教育、理论学习、实践锻炼、工作锤炼、对外交流等方面的课程,进行阶段性集中教育培训,着力培养一批对党忠诚、信仰坚定、素质优良、作风过硬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注重后续跟踪培养,动态调整培养方式,充分发挥骨干力量对各行业的示范带动作用。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分全国、省级、省级以下三级实施,每年培养不少于20万人。

2.青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工程。坚持不懈用党的科学理论武装青年,推动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进课堂、进教材、进头脑,引导青年深入理解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青年教育全过程,搭建课堂教学、社会实践、文化熏陶等多位一体的育人平台;开展革命传统教育和公民道德宣传,宣传先进青年典型,开展社会道德实践,引导青年形成修身律己、崇德向善、诚信互助、礼让宽容的道德风尚。引导青年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深刻挖掘重要节庆日、纪念日蕴藏的丰富教育资源,引导青年汲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思想精华和道德精髓,增强做中国人的骨气和底气。

3.青年体质健康提升工程。深化学校体育改革,强化体育课和课外锻炼,以足球为突破口,集中打造青年群众性体育活动载体,大力开展阳光体育系列活动和大学生“走下网络、走出宿舍、走向操场”主题课外体育锻炼活动,使坚持体育锻炼成为青年的生活方式和时尚。培养青年体育运动爱好,经常性参加足球、篮球、排球、田径、游泳、乒乓球、羽毛球、网球等体育运动项目和健身操(舞)、健步走、传统武术、太极拳、骑车、登山、跳绳、踢毽等健身活动,力争使每个青年具备1项以上体育运动爱好,养成终身锻炼的习惯。引导青年树立健康促进理念,在健康促进事业中发挥积极作用。完善青年体质健康监测体系,实现定期抽样监测和公开发布监测结果,倡导青年形成良好的饮食、用眼和睡眠习惯,控制肥胖、近视、龋齿等常见病的发生率。改进普通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激励青年学生参与体育锻炼。

4.青年就业见习计划。按照“项目化运作、社会化动员、规范化管理”思路,在企业、社区、科研院所建设一批见习、实习基地,开发一批具有职业发展空间、技能训练机会的见习、实习岗位。把大学生实习纳入高校实践学分管理。把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各类社会青年纳入就业见习范围。加强青年就业见习培训和管理,提高见习实效。充分汇聚政府、企业、社会的力量,为青年参与就业见习提供补贴与支持。

5.青年文化精品工程。支持青年文化精品创作推广,支持青年文化创意赛事及文化体验,支持青年文化创意人才培养。每年创作生产一批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俱佳的涵盖各文化类别的青年题材文艺精品。打造一批有影响力的青年网络新媒体产品展播平台,开展全国性青年互联网创新创意活动。在国家级文化、出版类评奖推荐活动中,每年向青年推荐优秀影视、网络、动漫文化作品不少于100小时,图书、报刊文字量不少于200万字,应用类网络游戏不少于3部、网络音乐不少于10首。

6.青年网络文明发展工程。深入推进“阳光跟帖”行动,引导广大青年依法上网、文明上网、理性上网,争当“中国好网民”。发展壮大青年网络文明志愿者队伍,持续广泛、强有力、有针对性地发出青年好声音。鼓励支持互联网企业、社会组织、文化机构制作推广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青年喜欢的网络新媒体文化产品。加大对中国青年网、未来网、中青在线等青年门户网站、青年公益组织专属网站以及“两微一端”平台的建设扶持力度;加大对青少年新媒体领域社会组织的引导和支持力度,举办网络安全、网络技能、网络文化产品等方面竞赛,发掘、吸引、培养各方面的青年网络人才;加大网络文明队伍指挥协调系统建设力度,开发运行平台,形成管理机制,提升组织效能。倡导网络公益活动,使互联网空间成为青年成长的温馨家园。

7.中国青年志愿者行动。全面推行青年志愿者实名注册制度,发挥共青团员示范作用,到2025年实现实名注册的青年志愿者总数突破1亿人。稳步培育青年志愿服务骨干队伍,构建分层分类志愿服务项目库,扩大基层志愿服务组织覆盖,加强激励评价、保险保障等机制建设,形成规模宏大、来源广泛、门类齐全、管理规范的全国青年志愿服务队伍、项目和组织体系,推动青年志愿服务制度化、日常化、便利化开展。坚持以社区为主阵地,广泛开展青年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深入开展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每年选派2万名应届大学毕业生到中西部地区开展志愿服务。坚持立德树人,建立健全学生志愿服务工作体系。深化关爱农民工子女志愿服务专项行动和中国青年志愿者助残“阳光行动”。积极参与并做好重大赛事和会议的志愿服务工作。大力实施中国青年志愿者海外服务计划。

8.青年民族团结进步促进工程。实施青年民族团结交流万人计划,每年组织边疆民族地区青年与内地各族青年开展互访、联谊活动,鼓励不同民族青年之间结对子、互帮互助。开展高校“中华文化进校园”活动,每年在200所高校举办图片、影视展和歌舞活动,宣传中华民族形成发展历史,增进中华文化认同,宣传各民族为祖国作出的贡献,增强各族青年学生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在广大青年中开展民族常识和民族法律法规政策知识大赛。在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较多的沿海地区和大中城市开展“中华一家亲,可爱城市共同建”活动,为外来少数民族青年融入城市提供帮助。

9.港澳台青少年交流工程。进一步扩大内地与港澳青少年之间的交流规模,提升交流质量。继续办好港澳青少年实习实践、体验营、训练营和形式多样的交流考察活动,支持内地与港澳青年组织举办青年论坛,组织青少年开展常态化的结对交流和项目合作,促进相互了解。举办海峡青年论坛、两岸青年社团负责人圆桌会议、两岸青年联欢节等活动。

10.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工程。到2020年建成20万人、到2025年建成30万人的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全面参与基层社区社会工作,重点在青少年成长发展、权益维护、犯罪预防等领域发挥作用。在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专业教育培训领域,重点扶持发展10家高等教育机构,建立30家具有继续教育资质的培训机构、50家重点实训基地、100家标准化示范单位。制定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标准,推动各级团组织以及青少年服务组织和机构设置社会工作岗位,培育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服务机构,逐步实现每个“青年之家”综合服务平台至少配备1名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把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组织实施涵盖重点群体、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的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项目。依法成立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领域的社会组织,建设人才队伍管理信息系统平台。建立健全青少年事务领域社区、社会组织、专业社会工作联动机制和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志愿者协作机制。完善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评价、使用、激励相关政策配套体系。

四、组织实施

1.加强对规划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在党中央统一领导下,设立推动规划落实的部际联席会议机制,共青团中央具体承担协调、督促职责。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青年工作,关心、支持青年事业的发展,形成工作合力。县级以上党委和政府建立青年工作联席会议机制,负责推动本规划在本地区的落实,协调解决规划落实中的问题,县级以上团委具体承担协调、督促职责。在规划实施中,要积极回应和解决青年关心的问题,多为青年办实事。

2.建立健全青年发展规划体系。各地要以本规划为指导,根据实际编制本地区青年发展规划。注重加强青年发展规划与各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的衔接,更加重视青年发展工作。

3.充分发挥共青团维护青年发展权益重要作用。共青团要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和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推进自身改革,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始终紧跟党走在时代前列、走在青年前列,切实代表和维护青年发展权益。同时,要引导青年识大体、顾大局,依法理性表达诉求,自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4.加强服务青年发展阵地建设。大力推进“青年之声”网络互动社交平台建设,依托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青年之家”综合服务平台,加强网上网下深度融合对接,使其成为服务青年发展的重要阵地。

5.保障青年发展经费投入。各级政府将本规划实施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动员社会力量,多渠道筹集资金,支持青年发展。

6.营造规划实施良好社会环境。大力宣传党和国家关于青年工作的重大战略思想和方针政策,宣传关心青年就是关心未来的理念,宣传青年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青年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形成推动本规划实施的强大合力。

7.建立规划实施情况监测评估机制。对本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年度监测、中期评估和终期评估,制定和调整促进青年发展政策措施,推动本规划实现。规范和完善与青年发展有关的统计指标体系,收集、整理、分析相关数据和信息,建立和完善中央、省(自治区、直辖市)两级青年发展监测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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