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沙星海)今年以来,全市各级党组织把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重要任务来抓,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发挥震慑警示作用,市纪委12月5日对5起典型案件进行了通报。
一、鲁山县张良镇扶贫办原主任谷振永等人骗取国家项目扶持资金问题。2013年3月,鲁山县张良镇扶贫办主任谷振永与时任陶庄村党支部书记的程绍、鲁山县伟业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代表韩宏伟,虚构村民入股养殖协议、虚报养殖户数,骗取国家项目扶持资金400000元。2016年8月,鲁山县纪委分别给予谷振永、程绍开除党籍处分。谷振永、程绍、韩宏伟涉嫌犯罪问题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二、湛河区曹镇乡河岸李村党支部原书记王杰欣套取移民资金问题。2009年3月至2010年6月,时任湛河区曹镇乡河岸李村党支部书记的王杰欣利用职务之便,套取移民资金35000元。2016年8月,湛河区纪委给予王杰欣开除党籍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宝丰县林业局大面积造林验收组原成员常显庭骗取国家造林补助款问题。2011年11月,宝丰县林业局大面积造林验收组成员常显庭利用职务便利,虚报荒山种树面积230亩,骗取国家大面积造林补助款69000元。2016年8月,宝丰县纪委给予常显庭开除党籍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郏县冢头镇高刘庄村原秘书崔建新违规套取集体资金问题。2009年10月至2014年12月,时任郏县冢头镇高刘庄村秘书的崔建新利用管理村账的职务便利,非法套取集体资金17341元并据为己有。2016年9月,郏县纪委给予崔建新开除党籍处分。
五、宝丰县杨庄镇杨庄村党支部原委员杨建伟骗取拆迁补偿款问题。2014年10月,时任宝丰县杨庄镇杨庄村党支部委员的杨建伟利用从事拆迁改造的职务便利,虚报房屋拆迁面积,骗取国家拆迁补偿款98340元。2016年8月,宝丰县纪委给予杨建伟开除党籍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通报指出,这5起典型案件性质严重、情节恶劣,直接损害群众的切身利益,挥霍基层群众对党的信任,受到严肃查处,纯属咎由自取。全市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基层党员干部要吸取教训、引以为戒。
市纪委强调,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将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重要举措,加大工作力度,把压力传导到基层、把责任压实到基层。各职能部门要认真排查和整治本系统、本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强化源头预防,铲除不正之风和腐败滋生的土壤。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纪律挺在前面,坚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严查快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真正做到“零容忍”“无禁区”,以执纪监督实际行动净化基层政治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