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温书功 通讯员梁静)9月17日,记者在郏县纪委了解到,开展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以来,该县共查处侵害群众利益问题48起,党政纪处分44人(科级干部4人),组织处理7人。
“‘蝇害’看似疥癣之疾,实则是溃堤蚁穴,必须抓早抓小抓经常、防患于未然。”郏县纪委书记张海涛表示,从今年开始,该县坚持问题导向,围绕专项整治内容开展不间断、多批次、拉网式的监督检查,重点抓好“热岗肥缺”、基层服务窗口单位的督查督导。利用“郏县纪委”微信公众号、电话、党风政风监督举报平台,广泛收集问题线索。发挥纪检监察协作区作用,采取交叉互查的方式,全县8个协作区对各单位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每周进行一次推磨式互查;县、乡纪委及11个重点部门纪检组,通过走访群众、召开党员和群众代表座谈会、发放问卷调查表等形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建议,强化对整治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
与此同时,郏县纪委组成专项检查组,对自查自纠无问题的单位进行重点督查、对自查自纠有问题的单位责成其及时整改纠正、对自查自纠有问题也予以处理的单位,抽查其是否按照五统一要求处理妥当,追究到位。对扶贫领域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问题和土地征收流转、强农惠农补贴、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组织领导不力、工作不配合、自查自纠不认真、问题线索调查不彻底等行为,以及整治工作结束后反映和查实问题仍然较多的,实施“一案双查”,严肃追责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