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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鲁山县委关于省委第二巡视组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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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2016年8月19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共鲁山县委关于省委第二巡视组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通报

 

2015年10月10日至11月12日,省委第二巡视组对鲁山县进行了专项巡视,并于2015年12月17日反馈了巡视意见。鲁山县委高度重视,把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及时成立组织,制定方案,聚焦反馈问题,逐一建立台账、落实责任,全力推进整改工作扎实有序开展,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落实情况予以公布。

一、关于从严治党压力传导不够,“两个责任”履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针对县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意识不强,主体责任履行不力,以会议、文件落实多,跟踪检查督导少,存在“讲在党委、干在纪委”现象,两个责任压力逐层减弱等问题的整改:1.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定期组织中心组学习,认真学习党章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系列讲话精神;认真贯彻《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建立完善县委领导述廉、县委主要领导向县委全会报告履行“两个责任”情况等制度,切实增强各级党委班子和领导干部管党治党的思想自觉和内生动力。2.厘清党委、党委书记、班子成员和纪委书记责任清单,制定9项保障措施,在各单位公开上墙,推进“两个责任”明晰化、公开化。3.开展四级约谈提醒活动,各级党委分级负责对全县各乡(镇、街道)、县直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和行政村两委进行谈话提醒,层层传导压力。4.严格追责问责,去年末对全县各单位进行专项考核,约谈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落实不力的单位党委(党组)书记和纪委书记(纪检组长)20人次;查办责任追究案件6起。

(二)针对县纪委落实监督责任不到位,对同级党委主要领导及班子成员监督不力,执纪问责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等问题的整改:1.全程参与县委重大决策,及时提醒监督县委班子和领导干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中央、省、市有关规定。2.整合内设机构,优化资源配置,加快推进纪检监察机关回归主业。县纪委纪检监察室由2个增加到5个,一线办案人员占到总人数的76%。3.加大纪律审查力度,对省委巡视组转交案件,实行领导包案,集中攻坚,目前已立案48起,移送司法机关5人。2015年以来,共立案236起,党政纪处分336人,其中科级干部75人。4.成立了县委巡察机构,目前已完成首轮巡察。

(三)针对乡镇纪委和县直部门纪检组“三转”不到位问题的整改:1.开展全面督导检查,对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仍在分管其他工作的单位党委(党组)书记进行了约谈,现已调整到位。2.认真落实《加强纪检监察室与联系单位工作对接的通知》,实行定期沟通、事项报备等5项制度,加强对基层纪检监察工作的指导监督。

二、关于选人用人程序不规范,干部结构不合理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针对选人用人程序不规范问题的整改:1.改进干部初始提名办法,规范提名推荐程序,扩大民主推荐范围。2.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和全程记实办法,规范研究干部事项会议,严格干部选拔任用程序。3.开展经常性教育,强化干部选拔任用监督,严肃查处违反程序选人用人问题。

(二)针对干部结构不合理问题的整改:1.从年龄、学历、民族、性别等方面对干部队伍进行统计,综合掌握干部结构特点。2.着力在基层一线和急难险重工作中考察选拔使用干部,重点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大力培养选拔妇女干部和少数民族干部。共提拔35岁以下年轻干部61人,占乡镇干部队伍总数的21.2%。全县25个乡(镇、街道)中23个党政领导班子有女干部,少数民族较集中的两个街道党政领导班子均配备了少数民族干部。

(三)针对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力问题的整改:1.修订完善了县委常委会、县委全委会议事规则等制度,规范议事内容和决策程序。2.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议事过程坚持把个别酝酿、广泛讨论和集体决议结合起来,不断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3.进一步严肃组织纪律,做到“四个服从”,使集体决策更好地得到贯彻落实。

(四)针对选人用人视野不开阔问题的整改:在加强平时考察干部的同时,以争创“五优乡镇”“五佳县直单位”和实施“千分制重点工作年度考核”为载体,不断扩大选人用人的范围和渠道,多角度、全方位了解干部,不断拓宽用人视野。对获得“最优”的5个乡镇和“最佳”的5个县直单位,已提拔重用领导干部13人。

(五)针对超职数配备问题的整改:制定了消化干部超职数配备工作台账,明确消化任务和时限,在坚持人岗相适的原则下,逐步消化超职数,预计年底前完成消化任务。

(六)针对档案造假问题的整改:1.抽调异地人员,采取初审、复审和分管领导抽查的方式,认真开展档案整理审核。对个别干部年龄、学历前后不一致、有涂改、存疑等情况进行再调查、再取证、再认定。2.加强档案管理人员培训,提高档案管理水平;对干部个人拟存档材料进行认真核实,及时归档,保证档案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三、关于“四风”问题依然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针对“文山会海”状况没有根本改变问题的整改:制定了《关于进一步精简会议文件改进文风会风的通知》,规范会议审批程序,严控发文规格、数量、规模,严格会议审批和文件审核把关,全县性简报只保留县委工作信息、县政府政务信息、鲁山简报。今年以来,全县性会议较去年同期减少17%,下发文件较去年同期减少21%。

(二)针对超标准接待、违规发放福利等现象没有完全遏制问题的整改:1.摘编十八大以来相关制度规定禁令和作风纪律制成宣传板面,悬挂在各单位显著位置,时刻教育提醒。2.坚持推行乡镇“公务灶”、县直单位公务接待卡和派餐单制度,实行招待费、会议费、车辆燃修费单独结报,做到总量控减、超支预警。全县招待费平均下降33%。3.认真落实《鲁山县正风肃纪专项检查方案》、《鲁山县作风建设单项奖暨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考评办法》等制度,推进治理常态化。

(三)针对公车私用、借婚丧嫁娶敛财等问题时有发生,讲排场奢靡之风没有得到有效遏制问题的整改:1.定期调取县城、高速路出入口监控点录像,不定时开展突击检查,严肃处理公车私用问题。2.认真落实《关于严禁领导干部利用婚丧嫁娶喜庆事宜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的通知》,严格执行党员干部婚丧嫁娶事宜双报备制度。3.加大宣传力度,畅通举报渠道,严厉整治并公开曝光大操大办行为,教育警示干部群众。

四、关于宗旨意识淡薄,干部作风问题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针对部分党员干部党性不强,不讲原则,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部分工作人员在规划审批、日常监管等环节严重不作为、乱作为问题的整改:1.抓住关键岗位和重点人群,认真开展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上半年查办案件65起,党政纪处分50人。2.选取典型案例,通过短信平台及“清风平顶山”手机报、微信公众号等媒介,点名道姓曝光违纪问题14起,形成震慑。3.严厉查处规划审批、日常监管等环节存在的不作为、乱作为问题。目前,党政纪处分3人,移送司法机关7人。

(二)针对部分领导干部谈责色变,不敢担当,以不出事为原则,只要不出事,宁愿不做事问题的整改:1.完善各单位和领导干部责任清单及权力清单,建立责任倒查机制,严格按部门职责启动责任追究机制。2.开展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责年活动,建立健全明责、述责、评责、问责工作机制,倒逼干部担当作为,提高办事效率。3.对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题,快查快办,严查严办,严肃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不作为、慢作为问题,党政纪处分41人。

(三)针对一些基层干部作风浮漂,纪律松弛,该请示的不请示,该报告的不报告,工作不在状态问题的整改:1.从今年4月开始,在全县组织开展“讲规矩、转作风、查尽责、见实效”专题教育,着力解决领导干部不守纪律、不讲规矩,作风浮漂、缺乏担当,工作效率低、成效不明显等问题。目前此项活动正在有序推进。2.建立作风领域常态化监督机制,紧盯重要时段和节点,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坚持不懈抓正风肃纪。今年开展监督检查20余次,查处问题单位33个次、查处违反工作纪律人员104人次。3.成立由县四大班子主要领导和县委常委任组长的13个党政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县级领导干部“七个一”联系制度,坚持从县四大班子做起,以上率下、示范带动,在全县倡树真抓实做,不事张扬,埋头苦干,敢抓敢管的良好风尚。

五、关于重点领域乱象丛生,存在廉政风险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针对城市规划建设问题较多,相关部门沟通配合不够,部分审批程序倒置,批少建多,违法建设、违规变更规划问题突出的整改:1.制定《执法监察工作会商联动机制工作方案》,建立执法监察工作每周会商和信息通报制度,加强国土、住建、规划等单位的沟通配合,形成工作合力。2.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依法分类处置未批先建、批少建多等违法违规建设行动,共立案查处110余起,拆除违法占地80余起,行政处罚40余起。3.制定完善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城市规划调整工作规程,严格按照规划和程序审批开发建设项目,加强日常监管,从源头严控违法违规建设。

(二)针对城中村建设无序,私搭乱建严重问题的整改:1.制定《鲁山县旧城和城中村改造补充意见》,明确部门职责、审批程序,划定城中村改造范围。2.健全联席会议制度,严格城中村改造项目的规划审批,推进城中村建设监督管理规范化、常态化。3.对县城及各建制镇镇区在建工程进行拉网式排查,治理无序建设和私搭乱建现象,共立案调查违法施工行为150余起,行政处罚80余起,拆除临时建房1000余平方米。

(三)针对“小产权房”大量流入房地产市场问题的整改:1.认真落实《鲁山县清理整顿违法建设销售小产权房工作实施方案》要求,严厉查处在建在售“小产权房”,共查封施工现场50多次,拆除违法建筑30余处。2.向社会公布“小产权房”名单,广泛宣传“小产权房”的危害性,引导群众购置合法商品房。3.实施部门联动,加强日常巡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避免出现新的“小产权房”。

(四)针对旅游资源开发无序,缺乏规范引导,管理混乱,多头管理,权责不清,互相推诿扯皮问题的整改:1.整合部门职能,筹建尧山管理局,实现统一管理。目前方案已上报。2.对全县旅游资源进行统一规划,制定远期、长期和近期开发计划,编制《鲁山县旅游控制性详细规划》《鲁山县旅游修建性详细规划》,为旅游开发和生态建设设置“高压线”。3.加大对全县各景区的巡查力度,打击违法违规无序开发建设30起,取缔占道经营55处,以常态化的监管治理,严防违规违法建设行为的发生。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把发现问题、整改问题与建立长效机制结合起来,坚持以更大的决心和勇气,更大的力度和韧劲抓好整改工作,向省委、市委和全县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我县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375-7233692;邮政信箱:中共鲁山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子信箱:zglsxwxcb@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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