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郑州8月11日电 (记者李丽静)记者11日从河南省公安厅获悉,近期出台的《河南省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规定:民警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错案,不受执法过错责任人单位、职务、职级变动或者退休的影响,将会被终身追究执法过错责任。
《细则》规定,对执法过错责任人员,将根据其违法事实、情节、后果和责任程度分别追究刑事责任、行政纪律责任或者作出其他处理;并将处理情况记入档案,作为其考核、定级、晋职、晋升、表彰的重要参考。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错案,不受执法过错责任人单位、职务、职级变动或者退休的影响,终身追究执法过错责任。错案责任人已调至其他公安机关或者其他单位的,其所在单位进行通报并提出处理建议;在被作出追责决定前,错案责任人已被开除、辞退且无相关单位的,追责决定中将明确其应当承担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