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8月11日电 北京市11日发布《北京市积分落户管理办法(试行)》,符合持有北京市居住证、在法定退休年龄以下、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7年、无刑事犯罪记录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参加积分。该办法将于明年1月1日正式实施。
根据管理办法,北京市积分落户政策整体框架可以概括为“4+2+7”,即明确了申请人参加积分的4个资格条件:符合持有北京市居住证、在法定退休年龄以下、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7年、无刑事犯罪记录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参加积分;2项基础指标:在京稳定就业和居住情况;7项导向指标:包括教育背景、职住区域、创新创业、纳税、年龄、荣誉表彰、守法记录等方面。
北京市积分落户政策还设计了系列导向指标,如对年龄不超过45周岁的申请人予以加分,以优化人口年龄结构;对居住地从城六区转移到郊区或就业地和居住地同时从城六区转移到郊区的申请人分别予以加分,以引导优化人口城市空间布局。此外,还设置了2项减分指标:涉税违法和行政拘留记录。
对于公众关注的积分落户分值问题,这位负责人表示,北京市积分落户政策实行“总量控制+自愿申请”,因此将根据每年实际申请人员规模情况,结合年度人口调控目标要求,通过综合测算统筹研究确定落户分值,并向社会公布。即“先申请、后划线、定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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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10月1日起 实施居住证制度
据新华社北京8月11日电 (记者涂铭)北京市11日正式发布《北京市实施〈居住证暂行条例〉办法》,在京居住6个月以上且符合在京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外地户籍来京人员,可以申领居住证。该办法将于2016年10月1日正式实施,这意味着“暂住证”将被“居住证”所取代。
《实施办法》对居住证申领条件进行了细化:“稳定就业”是指未来可能在北京市就业6个月以上;“稳定住所”是指拥有未来可以在北京市居住6个月以上的住所;连续就读,是指在北京市中、小学取得学籍的就读以及在本市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等学校和具有研究生培养资格的科研机构取得学籍并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就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