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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6年6月29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下月我市启动身份证异地受理

 

本报讯 (记者卢晓兵)根据公安部和省公安厅统一部署,7月1日, 我市公安机关正式启动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工作。

据了解,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办公地点及电话。新华区:光明路派出所,电话:3227175;卫东区:建设路派出所,电话:3227827;湛河区:北渡派出所,电话:3223787;郏县:城关派出所,电话:3640337;宝丰县:城关派出所,电话:3646156;鲁山县:城关派出所,电话:3648606;叶县:昆阳派出所,电话:3649506;舞钢市:垭口派出所,电话:3641432。

在平顶山市范围内就业、就学、居住的天津、江苏、浙江、安徽、江西、湖北、湖南、重庆、四川省(市)居民,因身份证丢失、损毁、换发等事由,提出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申请的,按照规定在以上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进行受理;在平顶山市范围内就业、就学、居住的省内外地市、直管县居民,因身份证丢失、损坏、换发等事由,提出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申请的,按照规定在以上异地受理点进行受理。

身份证首次申领和户籍所在地不属于上述9个外省(市)的,不在异地受理办证范围内。其他省份居民身份证的异地受理,将根据公安部和省公安厅的统一部署逐步扩大。

办理时限:自申领之日起40天内领取;收费标准:居民身份证丢失补领、损坏换领40元/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换领20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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