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邱爽)6月20日,记者从市审计局了解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和省审计厅的统一部署,自2016年6月24日起,我市将首次对生态环境保护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开展专项审计。
市审计局将对市本级和宝丰县、舞钢市2014至2016年6月出台、制定的促进生态环境保护的相关政策制度,开展实施的“蓝天”“碧水”行动计划及资金投入与管理、重点减排责任目标完成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审计调查的内容和重点包括审查环保机制体制改革、污染治理、环境预防体系建设等方面生态环境保护政策落实情况;审查环境质量、污染减排等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目标完成情况;审查“蓝天”工程、“碧水”工程及总量减排方面等重点环保工作的实施情况;审查重点资金保障和使用情况,主要检查“蓝天”“碧水”工程资金的规模、分配、拨付及使用情况,重点关注资金与项目是否按计划实施;针对以前阶段环境保护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报告中反映的问题,审查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是否积极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