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吴学清)非法集资犯罪有哪几种?哪些行为应当追诉?6月14日,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及投资担保公司清理规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说,目前我国刑法规定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等四种非法集资类犯罪,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就应当被立案追诉。
这名负责人说,对进行非法集资活动的,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给予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取缔非法从事金融业务的机构等行政处罚外,对构成犯罪的,还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目前我国刑法规定了四种非法集资类犯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和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
这名负责人说,涉嫌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立案追诉,并依照犯罪事实量刑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30户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150户以上的;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50万元以上的。集资诈骗罪:携带集资款逃跑的;挥霍集资款,致使集资款无法返还的;使用集资款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致使集资款无法返还的;具有其他欺诈行为,拒不返还集资款,或者致使集资款无法返还的。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发行数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伪造政府公文、有效证明文件或者相关凭证、单据的;股民、债权人要求清退,无正当理由不予清退的;利用非法募集的资金进行违法活动的;转移或者隐瞒所募集资金的;造成恶劣影响的。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发行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不能及时清偿或者清退的;造成恶劣影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