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吴学清)担保公司、典当行等能干啥?不能干啥?很多人不太清楚。6月13日,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及投资担保公司清理规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负责人,就担保公司、典当行等的经营范围说了个“底儿清”。
这名负责人说,融资性担保是指担保人与银行业金融机构等债权人约定,当被担保人不履行对债权人负有的融资性债务时,由担保人依法承担合同约定的担保责任的行为。融资性担保公司经监管部门批准,合法经营范围是: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资担保;项目融资担保;信用证担保;其他融资性担保业务;诉讼保全担保;投标担保、预付款担保、工程履约担保、尾付款如约偿付担保等履约担保业务;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不得从事下列活动:吸收存款、发放贷款、受托发放贷款、受托投资、监管部门规定不得从事的其他活动。
这名负责人说,典当行是专门发放质押贷款的非正规边缘性金融机构,是以货币借贷为主和商品销售为辅的市场中介组织。拍卖行是指商品竞标交易的地点与场所,以及《拍卖法》《拍卖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经营行为。外商投资性公司是指在我市范围内所有由外商投资的经营企业,在我市主要以工业企业、商贸企业、房地产企业为主。拍卖行、典当行、外商投资性公司不应从事的与金融有关的经营行为:非法吸收社会存款;无抵押、无质押放款;超比例放款、其他与经营范围不符合的金融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