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6月12日电 (记者申铖 韩洁)记者12日从财政部了解到,财政部会同教育部、科技部等二十部委近日发布通知,将联合启动第三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示范项目申报筛选工作,助推更多PPP项目落地实施。
通知明确,申报示范项目应具备相应条件:一是项目属于能源、交通运输、市政公用、水利、环境保护、农业、林业、科技、保障性安居工程、医疗、卫生、养老、教育、文化、体育等适宜采用PPP模式的公共服务领域;二是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和各类专项规划,新建项目应已按规定程序做好立项、可行性论证等项目前期工作。
项目合作期限原则上不低于10年。对采用建设-移交(BT)方式的项目,通过保底承诺、回购安排等方式进行变相融资的项目,将不予受理。
在时间安排方面,通知称,7月底前,形成备选项目清单和项目评审工作方案。8月初,组织开展项目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