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沙星海)今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持续加大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了一批违规违纪问题。6月7日,市纪委通报了七起典型案件。
一、舞钢市交通局党委委员陈玉民、海事处处长赵胡予公款旅游问题
2013年10月24日,舞钢市交通局党委委员陈玉民、海事处处长赵胡予前往广西玉林出差,公务结束后,2人先后到广西阳朔白沙、贵州黄果树瀑布、湖南凤凰古城等景点游玩。2013年11月,陈玉民、赵胡予将上述旅游费用3334元在舞钢市海事处财务报销。2015年12月24日,经舞钢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陈玉民、赵胡予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报销费用由本人承担。
二、湛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刘会奇违规使用公务用车问题
2015年4月3日,湛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刘会奇让司机段某某驾驶公务用车送自己到漯河办私事,随后段某某将产生的80元过路费入账报销。2016年3月28日,经湛河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刘会奇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报销费用由个人承担。
三、郏县公安局冢头派出所教导员时军涛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
2016年2月,郏县公安局冢头派出所教导员时军涛在处理禹州市张得乡村民赵某某父亲酒后闹事的案件中,向赵某某索要体检费200元、玉溪烟一条、帝豪烟三条,并让赵某某为其归还所欠派出所门口商店的酒款100元。2016年4月1日,经郏县公安局党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时军涛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经郏县公安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时军涛行政记大过处分,收缴违纪所得。
四、叶县龚店乡初级中学校长宋国宪违规公款吃喝问题
2015年2月8日下午,叶县龚店学区年终工作汇报会结束后,龚店乡初级中学校长宋国宪组织参会人员在县城某饭馆聚餐,消费1100元。2月9日,宋国宪使用龚店乡中学教育公用经费将聚餐费用报销。2016年4月11日,经叶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宋国宪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报销费用由个人承担。
五、新城区白龟湖综合治理办公室执法三中队副队长何耿旭、队员张光辉公车私用问题
2016年4月29日、5月2日中午,何耿旭和张光辉值班巡逻结束后,驾驶白龟湖综合治理办公室公务用车豫DU8501前往新华区连庄村、宝丰县南关大街就餐,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2016年5月26日,经新城区白龟湖综合治理办公室班子会议研究,决定给予何耿旭撤职处分,给予张光辉记过处分。
六、郏县环保局工作人员杨磊违规收受“微信红包”问题
2016年1月5日,郏县环保局工作人员杨磊(负责发放车辆环保检测合格贴)的朋友高某某汽车尾气检测不合格,无法取得车辆环保检测合格贴,高某某找到杨磊让其帮忙办理,并给杨磊发了一个60元的“微信红包”,杨磊收到“微信红包”后,遂向高某某提供了一张套打的环保检测合格贴。2016年4月5日,经郏县环保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杨磊警告处分,收缴违纪所得。
七、新华区残联工作人员何凡私车公养问题
2015年,新华区残联工作人员何凡利用职务之便,将应由个人承担的车辆燃修及搭乘出租车费用共计2970元在单位财务报销。2016年4月5日,经新华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何凡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报销费用由个人承担。
市纪委在通报中指出,以上七起案例,反映出我市仍有少数党员干部不收手不知止,顶风违纪。对相关人员的严肃处理,体现了各级党委、纪委全面从严治党,纠治“四风”的坚强决心。广大党员干部要吸取教训,引以为戒,自觉做到敬畏纪律,遵守规矩。
通报强调,“四风”问题具有反复性和顽固性,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四风”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日常管理监督,做到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从严执纪,对顶风违纪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严防“四风”问题反弹,确保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