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统一市场准入制度。在生态环保、农业和水利工程、市政基础设施、交通、能源、信息和民用空间基础设施、社会事业等重点领域,实行统一市场准入制度,为各类投资主体创造平等机会。社会资本投资建设或运营的重点领域项目,与国有投资项目享受同等政策待遇。
扩大社会资本投资途径。落实国家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资运营机制的政策措施和我省关于扩大社会投资的有关要求,根据不同领域项目的特点,积极探索通过公私合营、特许经营、政府购买服务、投资补助等多种途径,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以独资、合资、合作、联营、租赁等方式参与项目建设和运营。
完善价格形成机制。加快完善重点领域价格形成、调整和补偿机制,确保社会资本进入后能够获得合理收益。价格调整不到位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本级财政性资金对社会资本进行合理补偿。
推出一批吸引社会投资的项目。组织筛选一批适宜社会投资的项目,研究采用委托经营或转让—经营—转让(TOT)等方式,选择一批已建成项目转交给社会资本运营管理。
加强与金融机构的对接。支持各市、县(市、区)探索创新合作方式,加强与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对接,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重点领域建设项目的支持力度,努力为生态环保、农林水利、铁路、公路、市政基础设施等重大工程提供长期稳定、低成本的资金支持。
——摘自《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