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上午,河南省仲裁工作会议召开,全省仲裁同仁齐聚古都安阳,共襄盛举。平顶山仲裁委员会作为先进典型代表发言,就近年来探索出的一套工作方法和经验与大家交流分享,共谋仲裁事业发展大计。
平顶山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平顶山仲裁委)成立于1997年,至今已19年。多年来,承蒙省政府法制办及各兄弟仲裁机构的关心支持,一路披荆斩棘、一路风雨同舟,如今风帆正劲,正以昂扬的姿态开拓仲裁事业的新天地,2015年共受理案件214起,涉案标的6.7亿元。
2015年12月,在纪念仲裁法实施20周年暨仲裁公信力颁奖典礼上,平顶山仲裁委申报的中院仲裁窗口项目、民一庭司法支持仲裁项目、执行局执行创新项目均获得“仲裁公信力荣誉奖”。
广宣传,让仲裁之花在鹰城绽放光彩
历经19年的发展,我国仲裁法律制度已从“藏在深山少人知,深居衙内无人晓”的初始状况发展到“旧时王谢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的温暖局面。近年来,我们相继开展了仲裁走进工业园区、仲裁走进律师事务所、仲裁走进党校等宣讲活动。
今年,我们又把宣传重点转向仲裁员。“仲裁的全部价值在仲裁员。”没有当事人满意的仲裁员,就没有令人满意的仲裁。仲裁法对仲裁员设置了非常高的门槛,不仅从学历上高要求,从相关行业的实务经验及做人的品德方面更是严要求。宣传仲裁员“公正、廉洁、高效”的办案理念不仅能进一步增强仲裁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还能有效提升仲裁公信力和权威性,为广大市场主体实实在在地感知仲裁、了解仲裁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2016年,我们在《平顶山日报》以及平顶山传媒客户端上开辟了“仲裁之窗”专栏,连续报道了5位仲裁员事迹,让仲裁宣传工作耳目一新。平顶山仲裁委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仲裁员陈军校凭借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公道正派的职业操守、崇高的敬业精神承办了许多重大疑难案件,其事迹以《独立 中立 公正 敬业》拉开了为仲裁代言的序幕;平顶山学院政法学院院长徐双喜伴随着平顶山仲裁一路走来,他深谙化解纠纷之道,用法治的精神滋养仲裁之花,《竭诚维护公平正义 用心浇灌仲裁之花》正是他作为园丁的真实写照;平顶山市律师协会副会长、知名律师、仲裁员金东升从事仲裁工作十余年,承办了大量的商事、合同纠纷案。他深有感触地说:“审慎、廉洁、热心、专业是仲裁员的基本素养,要想成为一名好律师,就要多领略仲裁的魅力。”其事迹《仲于理 裁于公 合于情》在《平顶山日报》报道后,引起社会各界强烈反响。2016年2月23日,《法制日报》全文转载了金东升的事迹。之后,国内各大网站也纷纷转载,平顶山仲裁委的宣传力度盛况空前。
树权威,让司法审查体现支持与鼓励
仲裁的权威取决于仲裁案件的质量。衡量案件质量的标准除了大家公认的仲裁案件“三率”(和解调解率、自动履行率、快速结案率)以外,还有一个是法院的撤销率,一个是不予执行率,后面这“两率”离不开法院的支持监督。
仲裁委加强仲裁与诉讼的有效对接,主动与市中级人民法院沟通交流,在立案大厅显著位置设立了“平顶山仲裁”立案咨询窗口。窗口运行两年多来接待律师、群众咨询2000余人次。利用该平台,平顶山仲裁委与负责仲裁案件司法审查的民一庭、执行局及立案庭法官定期座谈,利用邀请他们参与仲裁专家咨询委员会研讨疑难案件等方式深入交流,使法官们对司法审查监督工作有了全新的认识。
在当事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立案环节,中院立案庭的法官在依法严格审查的基础上,给予了仲裁工作极大的支持。两年前,平顶山仲裁委作出的一份仲裁调解书,因被申请人某公司提供有伪造的证据,导致该调解书无法执行。当事人向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但因为是仲裁调解书,法院没有受理依据,无法受理,当事人极度不满。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在了解案情的基础上,站位全局,从立法本意出发,弘扬法治精神,积极与我委沟通,协调当事人重新启动仲裁程序,使得这起仲裁疑难案件在法院立案环节就得到了圆满处理。
在日常审查仲裁协议效力、审查仲裁裁决撤销程序中,民一庭法官本着支持、指导仲裁的理念开展工作。比如我们裁决的一起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向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该裁决。民一庭法官在审查后认为,该裁决存在瑕疵,但裁决结果较为公平合理。他们慎用撤销裁定,积极做当事人的调解工作,最终维持了该裁决。
为确保仲裁裁决的顺利执行,市中院执行局就仲裁执行进行专题研讨。在执行过程中,市中院执行局慎用不予执行裁定。对不明确执行标的的,协调我委出具相关意见或说明;对被执行人异议强烈的不予执行申请,协调我委介入调解,敦促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对第三人提出的不予执行申请,有仲裁诱因的,协调我委参与调解,消除执行障碍。
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仲裁的司法审查所体现出的支持与鼓励理念,维护了仲裁的权威性和公信力,为纠纷的及时化解提供了坚实的司法保障。
明理念,让守纪律讲规矩成为新常态
近年来,在工作实践中,我们深深体会到,仲裁工作是解决矛盾和纠纷的,谁把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和纠纷解决掉,谁才是一名称职的仲裁员。
为强化仲裁员守纪律、讲规矩的责任意识,树立正确的仲裁理念,我们结合本地实际,建立健全了庭前阅卷约谈制度。仲裁庭组成后要求仲裁员在庭前集中阅卷及合议,以便庭审时有的放矢,有针对性地开展庭审活动,节约时间成本。仲裁员阅卷后由仲裁委领导与仲裁员进行集体谈话,谈话内容主要有三项。一是强化作风纪律和职业道德。虽然仲裁权不属于国家权力,但由于裁决结果会涉及重大利害得失,很有可能成为一些社会潜规则进攻的目标。仲裁员不仅要按照仲裁法和仲裁规则规范自己的言行,更应该认清当前的政治形势,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坚决反对“四风”,做到秉公办案,维护仲裁的社会声誉。二是要求仲裁员摆正位置。仲裁员应该是公正的使者、正义的化身,不能因当事人的选择就迷失了自己首先是仲裁员、是某领域或行业的专家和权威身份,不论哪一方选定你当仲裁员,都要公平对待,一视同仁。三是树立正确的仲裁理念。仲裁不是评判对错的,是化解矛盾的。妥善化解好纠纷,让人民满意是我们追求的目标。仲裁要服从和服务于这个目标,努力实现双赢效果。
仲裁要去诉讼化,充分体现意思自治,实行居中裁决理念,这是仲裁的优势和特色。仲裁要高效,一裁终局的目的就是为了高效,及时给纠纷划上句号;仲裁庭要全面审查案件,全程负责到底;仲裁要走群众路线,深入一线办案,体现当事人意志,赢得当事人的信任和支持,才能立于不败之地,才能实现案结事了。
2015年,我委共约谈仲裁员40余次,参与约谈仲裁员160余人次。
庭前阅卷约谈制度的全面严格推行,提升了仲裁员的角色意识、责任意识和主人翁意识,案件的和解调解率、快速结案率明显提高,当事人对仲裁的满意度显著提升。
重质量,让每起案件都彰显公平正义
案件质量是仲裁的生命线。多年来,我们始终咬定案件质量不放松。对每一份仲裁裁决,除仲裁委办公室严格履行机构审核职能外,针对疑难复杂案件,或者仲裁庭意见分歧较大的案件,都充分发挥专家咨询委员会对案件的咨询、指导作用。
为推进案件专家研讨工作的顺利开展,我们从选聘专家入手,重视选聘那些热心仲裁事业、德高望重、综合素质高且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资深法学专家组成专家咨询委员会,让他们多参与仲裁工作。通过多种形式的交流与合作,这些专家与仲裁结下了不解之缘,为仲裁事业的可持续发展付出了辛勤努力。
2015年,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由于法律关系复杂,双方当事人对立情绪较大,仲裁庭存在不同处理意见。该案经专家“抽丝剥茧”,顺利理出了头绪并提出了中肯的意见和建议,仲裁庭欣然接受研讨结果,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百万元。裁决书下发后,社会效果良好。
“一粒沙里看世界”。在日常案件办理中,凡遇到“疑难杂症”,我们就适时召开专家研讨会,让专家为案件“把脉开方”,指导仲裁庭正确处理法理与情理、公正与效率的关系,促使复杂的群体诉、访案件实现了案结事了。2015年度,我们召开专家咨询会议12次,专家研讨制度直接提升了仲裁案件的质量,我委2015年度再次保持了案件“零”撤销率。
聚合力,让有志之士共筑辉煌仲裁梦
仲裁事业是朝阳事业,永葆其活力与生机需要有志之士的广泛参与,凝聚仲裁队伍合力尤为重要。随着手机微信的普及,微信已成为现代生活中不可或缺的内容。平顶山仲裁委与时俱进,建立了“平顶山仲裁论坛”微信群,成员主体为平顶山仲裁委仲裁员及仲裁秘书,兼有热爱仲裁工作、为仲裁发展呐喊助力的律师、新闻工作者等。我们在群内发送相关仲裁报道,让广大仲裁员及时了解仲裁工作信息,激发他们参与仲裁工作的热情,凝聚发展仲裁事业的合力。一度令人困惑的仲裁队伍松散型管理模式有了连接的纽带,既促进了交流,增进了友谊,又提升了仲裁工作的凝聚力。
以上五个方面的举措对于平顶山仲裁委来说,可谓“五福临门”,美不胜收!我们为能够开创这样的工作局面而振奋,对前途充满信心。“生于忧患,死于安乐。”我们也深知,今后的任务更重,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完善仲裁制度,提升仲裁公信力。下一步,我们会在做好日常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开拓进取,继续把“五福临门”的福祉唱响,不遗余力地提高仲裁工作水平,提升仲裁公信力,打造“平顶山仲裁”良好品牌。我们有信心、有能力担负起仲裁人公平、公正化解纠纷的神圣使命,为仲裁事业的健康发展贡献我们应有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