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程颖)5月10日,市房产管理中心、市财政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在市区范围内购买144平方米以下新建普通商品住房的购房人,且购房之后1个月内缴纳契税的,可凭商品房备案合同和完税证明申请每平方米200元的购房补贴。此项优惠政策不对购房人身份和是否首套房进行区分,最大限度体现了补贴惠民、促进消费、加快消化商品房库存的政策初衷。
补贴时限为5月3日起的6个月内,购房时间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日期为准。购房人补贴申请要件包括:《平顶山市购房补贴申请审批表》、经市房管中心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复印件、契税完税凭证(验原件存复印件)、购房人银联卡或银行账户。
购房人到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市房管中心购房补贴窗口提出申请后,填写《平顶山市购房补贴申请审批表》并提交相关资料。市房产管理中心当即核实购房信息,符合补贴条件的,按照补贴标准计算购房补贴金额,出具购房补贴发放通知书。购房人持通知书至平顶山银行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开设的窗口领取补贴资金。平顶山银行在收到通知书后,当即办理转账业务,将购房补贴资金拨付购房人提供的账户。
需要注意的是,购房人须凭“商品房备案合同”方可申请补贴。这就要求楼盘“五证”资质齐全(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尤其是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购房人办理商品房备案合同的必要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