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1版:头条要闻
下一版4
 
我市组织收听收看全国推进简政放权 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电视电话会议
湛南顶管部分工程通过验收
验收湛南顶管工程
我市未雨绸缪防大汛
市委办、市政府办通报表彰全市“两区”建设前三名
“蛟龙”号结束维嘉海山区下潜作业
全国中小学专项治理校园欺凌
郑万铁路平顶山先期开工段 征地拆迁任务基本完成
新城区对农村党员实行“双线”管理
版面导航     
平顶山新闻网    平顶山日报   平顶山晚报
新闻搜索: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6年5月10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各校要加强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
全国中小学专项治理校园欺凌

 

据新华社北京5月9日电 (记者刘奕湛)记者9日从教育部获悉,各地各中小学校将针对发生在学生之间,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伤害的校园欺凌进行专项治理。

日前,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向各地印发的《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指出,要通过专项治理,加强法制教育,严肃校规校纪,规范学生行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建设平安校园、和谐校园。此次专项治理覆盖全国中小学校,包括中等职业学校,将分为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4-7月,各校开展治理;第二阶段为9-12月,开展专项督查。

通知要求,各校要集中对学生开展以校园欺凌治理为主题的专题教育,开展品德、心理健康和安全教育,邀请公安、司法等相关部门到校开展法制教育,组织教职工集中学习对校园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理的相关政策、措施和方法等;要制定完善校园欺凌的预防和处理制度、措施,建立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明确相关岗位教职工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的职责;要加强校园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充分利用心理咨询室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咨询和疏导,公布学生救助或校园欺凌治理的电话号码并明确负责人;要及时发现、调查处置校园欺凌事件,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并配合立案查处。

专项治理期间仍发生校园欺凌事件,造成恶劣影响的,将予以通报、追责问责并督促整改。

 
3上一篇  下一篇4  
 
   
   
   


豫ICP备09014970号 豫平公网安41040002020010

地址:平顶山市建设路西段268号    邮政编码:467002    E-mail:wz@pdsxww.com
联系电话:0375-4973575 传真:0375-4973608
所有内容为平顶山日报传媒集团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