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5版:宝丰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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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6年4月21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王新康拾金不昧受人赞

 

本报讯 (记者王长河 通讯员朱亚旭)“我真是遇见好人了!要不是食品城的老板王新康,我的电动车肯定丢了。”4月19日,宝丰县城居民朱女士向记者倾诉她的感激之情。

朱女士说,3月26日上午,在宝丰县城龙兴路中段路西,她将崭新的黄色电动车停在路边,来到华中食品城买菜,之后拎着菜就回家了。直到次天早上需要骑车时,才发现车子不在储藏室里。当她抱着试试看的态度来到华中食品城询问时,该店老板王新康告诉她:“是有一辆黄色的电动车,昨天晚上被我们保管起来了,现在在农行家属院里。”

推着失而复得的车子,朱女士感慨万千,连声向王新康道谢。

记者见到了正在忙生意的王新康,他谦虚地表示,这些都是小事,根本不值一提。

据了解,在经营食品城的十几年间,王新康曾多次帮助客人保管遗忘在店外的电动车、自行车,也经常收存遗失在柜台上的手机、钥匙等物品。如今,他在华中食品城的收银台一侧专门设置了一个失物招领处,上面置放顾客丢失的物品。

让王新康记忆犹新的一件事是一位女士把电动车遗忘在他店外后就出门旅游了。当晚食品城打烊后,王新康和他的店员们只得将这辆车子抬进店内,第二天早上又抬出去,等待失主认领。每抬一次,车子的防盗器就大叫一次——抓贼呀!抓贼呀!

回忆时,王新康忍不住笑了起来:“那几天我天天当‘贼’,5天之后车主人回到家才想起来到店里找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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