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钢市纪委监察局
舞钢市立足于抓早抓小,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依托党风政风示范点建设,坚持问题整改与制度建设结合,专项整治与综合治理并举,机动检查与常态监督并重,着力规范基层权力运行,坚决惩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行为。
一、夯实“两个责任”,明责督责抓落实
坚持“明责+问责”,落实好主体责任。将党风政风建设工作细化分解,厘清责任清单,建立工作台账,层层签订《党风廉政承诺书》。组织落实“两个责任”知识竞赛。在媒体上开办主体责任书记访谈栏目。对群众提出的问题按照轻重缓急分类,实行“四色跟踪”制:白色跟办、蓝色催办、黄色督办、红色查办。对整改措施不落实等问题,严肃追究部门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责任,并予以通报。组织乡(镇、街道)和市直单位主要负责人,向纪委全会专题述责述廉,接受现场评议。
坚持“述职+督查”,落实好监督责任。与各乡(镇、街道)、市直各单位纪委(纪检组)签订监督责任书,听取监督检查工作开展及查处违纪案件情况等汇报。建立纪委监察局班子成员联系督导乡(镇)和市直单位制度,将日常检查、重点督查、年终考核相结合,形成了常抓不懈的工作格局。
二、高标准建设示范点,以点带面抓推进
我们按照“试点先行、示范带动,统筹推进、全面铺开”的思路,狠抓示范点建设。
强化制度建设。探索出台了《中共舞钢市纪委关于建立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检查机制的意见(试行)》《舞钢市2015年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检查机制建设责任分工》《舞钢市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检查机制建设考评办法(试行)》等一系列文件。对各乡(镇、街道)和涉农单位的职责进行了明确,建立工作台账,并实行工作通报、季督查等制度。示范点指定专人,按时总结、上报纪检队伍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政务公开栏建设、“三资”管理、“四议两公开一监督”落实等情况,定期通报工作进度,适时对示范点督查,确保示范点建设扎实有序推进。
鼓励工作创新。强化示范点单位先行先试、示范带头的责任担当,督促结合实际,探索建立适合本单位实际的具体制度和工作举措。
狠抓制度落实。去年以来,通过示范引导和辐射带动,舞钢市完善制度规定,开展专项廉政警示教育,抓“三务”公开,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推动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检查工作日渐常态化、规范化、长效化,为实现基层党风正、政风清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开展专项整治,突出重点抓实效
针对重点领域组织开展一系列集中整治活动,把专项治理活动向村级组织延伸,切实做到既“打虎”又“拍蝇”。
一是线索起底“建台账”。对十八大以来涉及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重点梳理反映侵害群众利益信访问题,逐件研判、分类处置,建立台账。对梳理出的问题线索逐件落实,逐案销号,坚持边起底边受理边查办边惩处。
二是普遍督查“传压力”。我们制定出台了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由纪委常委带队,不提前通知,直奔基层单位、直奔督查主题、直奔办公场所,既走访调研,又督查工作状态。重点查阅和了解“两个责任”落实,党委分工、纪律审查、信访办理等情况。坚持问题导向,走访中只听问题建议,并当面指出工作薄弱环节。
三是重点检查“盯问题”。紧盯重点领域、问题易发区域,认真开展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等活动,把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贯彻专项整治始终,强化跟踪督查,督促整改落实,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四是及时调查“严惩处”。通过专项整治行动,查处了一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突出问题案件,维护了群众的切身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