郏县纪委监察局
郏县纪委以“主体责任年”活动为抓手,突出问题导向,抓住关键环节,着力做到宣责、明责、督责、问责,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地生根。
第一步:宣责,提高责任意识
强化宣传教育,提高领导干部履职意识。一是分层次宣讲“两个责任”。县委常委、纪委书记多次在县委中心组会议上,对“两个责任”进行宣讲解读,通报有关案件,提高县级领导干部对落实“两个责任”重要性的认识;县纪委监察局班子成员到分包单位,专题宣讲“两个责任”;各乡镇、县直各单位也分别采取不同形式,传达落实“两个责任”意见有关精神。二是依托新闻媒体宣传“两个责任”,刊发“两个责任”相关内容、通报落实“两个责任”不力典型案例。三是利用小册子、宣传版面宣传“两个责任”。县纪委编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相关文件制度汇编》1000本免费发放;各乡镇、县直单位时常提醒党员干部牢记责任,履职尽责。
第二步:明责,划定责任边界
细化责任,厘清边界,使党风廉政建设充分做到履责有依、问责有据。一是清单明责。出台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九项保障制度的意见》,将落实“两个责任”的九项保障制度细化为26项更具体、操作性更强的内容;制定《郏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清单》和《郏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纪委监督责任清单》,细化、具体化责任,切实解决责任虚化、空转问题。二是责任书明责。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签字背书,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各级干部人人有责的“责任网”。三是制度明责。出台了《关于推行党政机关主要领导干部“五不直管”制度的意见(试行)》《关于进一步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规定的意见》,进一步规范了党政机关权力运行。
第三步:督责,传导责任压力
坚持高位推动、上下联动,层层传导压力,做到全覆盖、零盲区。一是日常检查督责。每季度对各单位落实“两个责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强化各单位领导干部主体、主动、主责意识。二是年终考核督责。修订完善了《郏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反腐倡廉建设考核办法》,增加落实“两个责任”的年度考核权重。三是述责述廉督责。2015年,选取了5个乡镇和5个县直单位,围绕落实“两个责任”和廉洁从政情况向县纪委全会述责述廉,并现场接受质询评议。四是廉政谈话督责。以学习贯彻市委纪挺法前《实施办法》为契机,县纪委组织开展廉政提醒谈话活动,分层次进行廉政提醒谈话4045人次。
第四步:问责,倒逼责任履行
坚持以问责促履责,把责任追究作为推动“两个责任”落实的有力抓手。出台了《关于实施党风廉政建设“一案双究”责任倒查制度的暂行办法》,在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的同时,一并调查和追究发案单位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是否落实到位;对履行“两个责任”不力,导致本单位发生多次或多人违规违纪问题的,由下至上逐级追究党委和纪委相关领导的责任。去年,县纪委对2014年度反腐倡廉建设考核排名后两名的乡镇党委书记、后三名的县直单位一把手及民主测评班子成员平均优秀率低于70%的一名县直单位一把手进行了诫勉谈话;对履行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不力,违规决策造成重大损失的人员分别给予党政纪处分;对履行“两个责任”不力,造成系统内不正之风严重、案件频发的人员给予党政纪处分;在郏县假化肥事件中,共追究失职人员12人,其中3名单位一把手、4名单位副职受到了党政纪处分,有力推动了党委书记履行主体责任、纪委书记履行监督责任积极性,为“两个责任”落实提供了内生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