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吴玉山)为严厉打击各类涉盐违法行为,切实维护盐业市场秩序,确保全市人民群众食盐安全,市盐业局决定从12月10日至2016年3月20日在全市开展盐业市场集中整治“百日行动”。
据市盐业局负责人介绍,此次集中整治主要突出三个方面:
加强对食盐安全源头的监督管理。加大对制盐企业进行质量检查力度,定期抽检,确保食盐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做到不符合食盐质量标准的产品不包装、不出厂。同时对运输盐产品车辆出厂进行严格检查,做到手续和货物相一致,对不符合规定的运输车辆坚决不准出厂。
加强对运输盐产品车辆的监管。充分发挥GPRS定位对运输盐产品车辆监控的有效措施和运输回执单的手段,加强对运输盐产品车辆特别是省外运盐车辆的全程监控,防止在我市区域内私自卸盐,扰乱我市食盐市场秩序。
加强对盐业市场的监督管理,确保食盐流通环节的安全,保证人民群众吃到合格放心盐。该局采取拉网式排查,摸清辖区食盐经营商户、药店、学校(幼儿园)食堂、营业性饭店、企事业职工食堂、饮食加工、农贸市场、城乡接合部、施工工地食堂、干菜调料批发大户、小吃一条街、工业用盐单位等的基本信息。循环式排查,对发现无证经营食盐者,坚决取缔,没收经营的盐产品;对有证而销售不合格食盐者,坚决收回食盐零售许可证,取消其经营资格。加强联合执法,在集中整治中,积极协调当地公安、食品药品、质检、物价等部门联合执法,坚决打击盐业经营活动中的违法犯罪行为;对排查市场中发现的案件线索,一定要追根溯源,一查到底;对个别制假售假数量大、性质严重的违法案件进行曝光,并依法进行严厉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