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孙鹏飞)市教育局12月15日提供消息,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中小学心理辅导室建设,充分发挥心理辅导室在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为全面提高中小学生的心理素质保驾护航,市教育局出台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心理辅导室建设的指导意见,计划到2017年底,使心理辅导室覆盖90%城区学校和70%以上农村学校。
根据意见,学校心理辅导室的主要功能是:对全体学生开展团体心理辅导,对个别学生进行个别心理辅导;了解和监测全体师生的心理健康状况、特点和发展趋势,及时发现问题,有效监控、防范和应对各种突发事件,减小危机事件对师生的消极影响;营造心理健康环境;进行心理辅导和心理支持,提高其心理健康水平,营造积极、健康、和谐的育人环境;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活动,帮助家长了解和掌握孩子成长的特点、规律以及教育方法,协助家长共同解决孩子成长过程中的心理行为问题;利用学校心理健康教育资源服务社区,发挥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辐射作用。
意见强调,中小学心理辅导室应作为学校标准化建设的必备条件,各学校要按照要求,配备相应的设备和资料,保证心理辅导室的基本配置,加强心理辅导室的管理,建立心理档案,开设心理热线,发挥其应有功能。到2017年底,城区学校心理辅导室覆盖率达90%,农村学校覆盖率达70%以上。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类学校要明确学校心理辅导室的经费投入,保障每生每学年心理健康教育经费不少于10元,并确保其专门用于心理辅导室的建设。要确保每周心理辅导室开放时间不少于10小时,原则上学生在校期间每天均应开放,课间、课后等非上课时间应有一定时间向学生开放,并安排专人值班。
关于心理辅导师资队伍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意见规定,每500名学生配置一名心理辅导教师,每个学校的心理辅导室教师至少有两名以上,其中两名教师中必须有1名心理学毕业的专职教师和1名兼职心理辅导教师。每个心理辅导室使用面积15-20平方米,常用基础设备应包括档案柜、电脑、录音笔、电话机、摄像设备、隔音设备等,避免使用对学生健康成长不利的设备。
心理辅导室应建立心理危机干预机制,明确心理危机干预工作流程,出现危机事件时能够做到发现及时、处理得当,给予师生适当的心理干预,预防因心理危机引发的自伤、他伤等极端事件的发生。心理辅导室还应与相关心理诊治部门建立畅通、快速的转介渠道,对个别有严重心理疾病的学生或发现其他需要转介的情况,能够识别并及时转介到相关心理诊治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