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吴玉山)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10月1日施行后,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卫生计生委、市畜牧局、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农业局、市盐业局等单位积极采取措施进行宣传贯彻落实。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宣传贯彻工作,安排专项经费,制定宣传方案,确保工作落实到位。他们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知识“进社区、进机关、进学校、进医院、进企业、进农村、进超市、进厨房”等活动,通过采取现场专家咨询、发放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宣传手册和食品安全科普读物等方式,广泛宣传。在此基础上,该局对全市各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负责人、从业人员等进行培训;组织和督促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农产品批发市场、大型超市和重点餐饮服务单位等通过悬挂横幅、印发宣传资料、播放公益广告和集中学习等形式宣传贯彻。
市卫生计生委把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列入学法专题,逐条逐字研读,全面了解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全系统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对照规定,认真梳理新要求,及时修订完善原有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方案,逐步与新法接轨,做好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宣传贯彻和追踪评价。
市畜牧局印发了关于宣传贯彻新食品安全法文件,集中1周时间开展宣传教育,印发了2万份宣传资料,对全市执法监管人员开展轮训,同时,要求各县(市、区)畜牧局组织执法监督人员举办培训班,进行新《食品安全法》集中学习培训。各县(市、区)畜牧局深入养殖企业、乡镇,重点对本辖区内规模养殖企业开展宣传教育,增强企业主体责任意识。
市公安局按照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的要求,部署打击食品犯罪工作,在食品领域向深层次质量打击转型,围绕与百姓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乳制品、肉制品、食用油、白酒红酒等大宗食品,重点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食品欺诈犯罪。
市教育局积极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普及宣传活动,编印宣传彩页,分发给广大师生及学生家长,召开食品安全培训班,组织学校食堂管理人员逐章逐条学习新法;针对学生举办食品安全知识讲座,进一步扩大食品安全法宣传范围。
市农业局组织市局及各县(市、区)执法队、监测中心、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人员学习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组织全市农业执法人员进店铺、进农村、进基地讲解重要条款;举办全市农资经营企业、农产品生产基地、农业合作社等主要负责人培训班,通过重点内容解读、典型案例剖析等方式,强化食品安全从业人员对新《食品安全法》的学习理解。
市盐业局积极开展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宣传活动,利用媒体开展安全用盐宣传,深入社区和农村大力宣传食盐知识、盐业法律法规、私盐危害,做到严格食盐质量标准,对不合格食盐不出厂;突出进校园的宣传和进企业集体食堂、建筑工地食堂、饭店(酒店)等场所的宣传,保证用盐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