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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2015年9月17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孙振民在我市进行执法检查时指出
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本报讯 (记者常洪涛)9月16日,省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副主任孙振民带领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来到我市,对我市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省民政厅副厅长董颍生参加检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荣海、副市长李哲陪同检查。

检查组召开座谈会,听取了我市有关情况的汇报,以及市发改、民政、卫计等部门的负责同志和人大代表、社区工作人员、社会工作者提出的具体意见和建议。随后,检查组先后到夕阳红老年公寓、爱心超市、卫东区敬老院等地实地察看。

检查组对我市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孙振民指出,平顶山市高度重视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在组织领导、搞好服务、基础设施投入、医疗救助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平顶山市在工作中有很多好的经验和做法,希望认真总结,并进行推广。针对老年人权益保护工作,大家提出了很好的建议和意见,检查组将对这些建议和意见进行梳理、归纳,形成报告送交上级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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