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莲叶
市委《关于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的实施办法(试行)》出台以后,鲁山县把宣传贯彻《实施办法》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立足教育、着眼防范,从“学、讲、谈、演”4个方面采取措施,努力把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管住大多数。
一是“学”。县委中心组把《实施办法》列入学习日程,组织县级领导干部通读全文、讨论交流。县纪委机关干部人手一份《实施办法》,以集中学习和分科室自学的方式,精读全文,领会实质要义。县纪委精选27项反腐倡廉制度和17项常用党纪政纪条规,将党的纪律和规矩编印成《反腐倡廉实用法规(选编)》,提供给各乡(镇)和县直单位进行学习。加强警示教育,集中、巡回播放《发票报出来的罪恶枷锁》《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鉴史问廉》等警示教育片。制作“两个责任”版面,分别在各单位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和其他班子成员办公室公开上墙,使每一项“责任”都清楚明了。各单位认真开展岗位自学,落实集体学习制度,每周确保至少1天时间集中学习。
二是“讲”。7月21日,县纪委组织召开全县“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大讲堂动员会议,结合典型案例,解读《实施办法》,查找突出问题。各级各单位按照县纪委关于开展大讲堂活动的要求,通过组织一次专题学习、讲好一次专题党课、撰写一篇学习体会、选好一种活动载体、完善一套制度措施的“五个一”形式,认真抓好《实施办法》的宣传贯彻。各单位党委(党组)书记切实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结合行业特点或部门实际,针对各自单位的中层干部、二级机构负责人和行政村两委会主职干部,宣讲纪律和规矩,引导党员干部按照“十个严守”“十个禁止”的要求,自觉遵守纪律,严格按照规矩办事,守住纪律底线。
三是“谈”。县纪委迅速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全覆盖、无盲点的廉政分级约谈提醒活动。为了确保廉政集中谈话取得实效,县纪委召开专题会议,要求各单位重点谈好两类人:第一类是谈话对象有问题,但问题并不是很严重,尚未构成党纪政纪处分的,要谈深谈透,把问题说出来,产生的危害讲到位,“扯扯袖子”、早打招呼、早提醒;第二类是分管的工作廉政风险较高,易发或频发违规违纪问题的,在谈话时着重谈如何执行好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做好源头预防工作。
四是“演”。县纪委组织人员创作廉政戏曲《梦醒时分》在各乡(镇)巡回演出,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提升《实施办法》的宣传效果。《梦醒时分》来源于现实中的典型案例,讲述了某村干部赵聚财在金钱美色诱惑面前,企图编造假账、虚报冒领高速公路占地补偿款,恰巧被乡纪委工作人员发现,对他展开法纪教育,避免他滑向犯罪深渊的故事。这部戏曲以润物细无声的方式,引导基层党员干部懂规矩、守纪律,尽最大可能将违法犯罪消灭在萌芽状态。
(作者系鲁山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