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9月7日电 (记者罗沙)记者7日从最高人民法院获悉,根据最高法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安徽省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7日对强奸女学生的罪犯王勇执行了死刑。
此外,最高法近日还依法核准犯强奸罪、抢劫罪、猥亵儿童罪、强制猥亵妇女罪的罪犯胡存彪死刑,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已对胡存彪执行了死刑。
最高法复核认定,被告人王勇于2010年至2012年间,强奸女学生16人,其中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8人,其余均是已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并对部分被害人多次或连续、长时间地实施强奸。王勇还犯有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
被告人胡存彪于2004年至2012年间,共计强奸11人,其中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7人、已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3人、妇女1人,并致1名幼女重伤;猥亵不满十四周岁的儿童7人;强制猥亵年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1人。此外,胡存彪还抢劫作案8起,抢劫现金及物品价值共计800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