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6版: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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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应从严治党新常态 坚决把纪律和规矩挺起来
既要敬畏法律 更要严守党纪
教育预防走在先 纪律规矩挺在前
必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
坚持纪挺法前 筑牢纪律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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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2015年8月12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坚持纪挺法前 筑牢纪律防线

 

魏建平

纪律和规矩是党员干部的底线,是管党治党的尺子,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关于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的实施办法(试行)》的出台筑起了纪律和规矩的坚固防线,既有利于从源头上阻断不正之风和腐败滋生的通道,也体现了市委、市纪委对党员干部的关心爱护。

遵纪守规标准“全”。

“欲知平直,则必准绳;欲知方圆,则必规矩。”党的纪律和党内规矩是全体党员的行为规范和行动准则,也是党的凝聚力、战斗力的重要体现和可靠保证。《实施办法》对党章和其他党规中的纪律、规定进行了整合概括,这些原则和要求不仅有利于督促广大党员牢固树立纪律意识,让遵规守纪成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而且能够使纪律真正成为干部成长路上的“护身符”“安全带”。同时,《实施办法》从政治纪律、组织人事纪律、宣传纪律、财经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廉洁纪律、外事纪律、保密纪律等十个方面入手,把党的纪律要求进行细化具体、系统规范,进一步明确了党员干部的行为规范和行动准则,有力地督促党员干部自觉按原则、按规矩办事,做到“五个必须”,做政治上的“明白人”。

纪律规矩底线“明”。

底线是不可逾越的红线和警戒线,党的纪律和规矩是广大党员干部不可触碰的底线。落实从严治党要求,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首要的是为党员干部划定规矩“红线”和纪律“底线”。《实施办法》针对一些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重要部门和关键环节,从严格禁止背离信仰、违反议事规则、跑官要官、失职渎职、为官不为、违规插手工程、违反“八项规定”、挥霍浪费公共财产、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好大喜功、搞封建迷信等十一个方面,完整系统地明确了党员干部的具体行为规范。通过立规矩、划底线,使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准确把握党的各项纪律规定,明白什么可做,什么不可做,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做到依章而行,不闯“红灯”、不越“雷池”。

机制保障措施“实”。

《实施办法》建立健全了教育预防、问题发现、查办处理、监督制约等四项配套制度和机制,要义明确、简明易懂、便于执行。一是通过实行提醒教育、告诫教育、警示教育和廉洁从政承诺书制度,教育、引导、督促党员干部把守纪律讲规矩作为从政的生命线,让党员干部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二是通过实行巡察制度、述责述廉评议制度、党内请示报告制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党员干部问题线索共享机制和媒体监督、群众监督、民主监督等监督制度,着重抓早抓小,对党员干部存在问题早发现、早纠正,有效防止了小错酿成大错、违纪走向违法。三是通过落实“一为主两报告”制度、建立违纪案件严查快结和问题线索分类处置机制、实行“一案双查”和“一案双书”制度,真正实现案件查办“零容忍”、无禁区。四是通过实行通报曝光制度、实行执纪问责过错追究制度、坚持责任追究制度、建立纪律与法律规范对接机制,有效解决执纪问责失之于宽、失之于软问题。

执纪监督问责“严”。

世间事,做于细,成于严。落实从严治党、依规治党,把纪律挺在前面,立起来、严起来的要求,关键是将其融会于履行职责的实践,勇于用铁肩担责、铁面监督、铁腕执纪、铁拳惩腐的实际行动,使党的纪律真正成为铁的纪律。《实施办法》在对深入落实“两个责任”提出具体要求的同时,围绕监督检查提出了“十查十看”,并明确规定了“一律从严问责”的六种情形。一方面,加强对党委纪委“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有利于强化党委纪委责任担当,纠正无组织、无纪律问题,查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和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切实捍卫党纪党规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另一方面,严格实施责任追究,坚持“一案双查”,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的地方、部门和单位,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严肃追究领导责任,能够确保真正做到有责必问、问责必严,有效推动“两个责任”在各级党组织落地生根。 (作者系舞钢市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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