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6版: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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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应从严治党新常态 坚决把纪律和规矩挺起来
既要敬畏法律 更要严守党纪
教育预防走在先 纪律规矩挺在前
必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
坚持纪挺法前 筑牢纪律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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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篇4 2015年8月12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适应从严治党新常态 坚决把纪律和规矩挺起来

 

陈敬如

纪律是管党治党的尺子,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是新形势下党中央加强纪律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判断、新遵循。平顶山市委、市纪委认真贯彻中央“从严从实”精神,自觉落实“两个责任”和“三转”要求,在严明党纪党规中强化执纪问责,用典型警示教育大多数,用纪律规矩管住大多数,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前沿。

坚持纪在法前,重塑纪律刚性之威。

国有国法,党有党纪。党的纪律,涉及党内生活的方方面面,最重要、最根本、最核心的是政治纪律;党的规矩,涵盖党长久以来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党章是必须遵循的总规矩。人无矩则废,党无纪则乱。对于一个政党,纪律是生命线;对于一个党员,纪律是高压线。如果把管党治党的底线退到法律上,认为只要领导干部不违法,违反纪律规矩是“小节”,不管不问不究,任其任性妄为,则会侵蚀党的肌体,损害事业根基。大量案例表明,领导干部“破法”无不从“破纪”开始,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背后,反映的是纪律松弛、执纪不严。全面从严治党靠什么?靠依规治党、严明纪律,就是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真正做到“党纪”在“国法”前,“党纪”比“国法”严,用严明的党纪党规砌起一道“防火墙”。平顶山经过持续调研,深入破题,围绕党内1部党章、2个准则、22个条例、380多项规范性制度,制定出台《关于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的实施办法(试行)》,规定了政治纪律、组织人事纪律、宣传纪律、财经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廉洁纪律、生活纪律、外事纪律、保密纪律的“十严守”“十禁止”,实行了监督检查的“十查十看”,明确了执纪问责的“六个一律从严”,努力把纪律和规矩的要求具体化、程序化,把纪律和规矩的刚性立起来、严起来,织密制度的“笼子”,勒紧规矩的“缰绳”,使监督执纪问责有纪可依、有规可遵、有矩可循,在全市形成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的鲜明导向。

坚持纪在法前,用好教育警示之尺。

“举头三尺有纲纪”,纪律和规矩是“带电的高压线”,没有情有可原、下不为例、法不责众。把纪律挺在前面,需要思想政治教育的春风化雨、润物无声,把好“总开关”,坚定“主心骨”,激发党员干部内心“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自觉自信。在思想教育上,从党内政治生活严起,从党性作风建设严起,重点抓好党章和党纪条规的学习教育,使党员干部将入党誓词、“四个服从”、“五个必须”、党员义务等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在学思践悟中增强纪律性。在监督管理上,突出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以严的纪律要求、约束干部,坚持领导带头、以上率下,形成层层传导、节节发力,用监督警示教育大多数。在方式方法上,善用新媒体进行廉政教育,打造“清风平顶山”微信公众平台,运用网言网语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知纪学纪守纪,使宣传教育接地气聚人气、入耳入脑入心;巧用优秀廉政文化资源开展宣传教育,组织反腐大戏《全家福》巡演,在基层连演20余场,产生持续的感化效应,媒体报道为“全场哭”、“全家哭”,许多党员干部表示看了这部戏后一辈子不会再犯错误;利用审查审理开展警示教育,探索出党员干部旁听庭审现场、“一案双书”等制度形式,用身边事、身边人“零距离”进行警示教育,实现以案说纪说法价值最大化。通过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发挥教育规范行为的导向作用、保护干部的预防作用、惩治腐败的警示作用,引导党员干部唤醒党章党规意识,把纪律和规矩放在心上、装进头脑,手握戒尺,令行禁止,自觉按原则规矩办事,做政治上的“明白人”。

坚持纪在法前,落实抓早抓小之责。

惩治腐败“零容忍”,执纪问责“零放过”。习近平总书记严肃指出,“遵守党的纪律是无条件的”。在党的纪律和规矩面前,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无特殊、无例外,必须无条件遵照执行;否则,再好的制度也会成为纸老虎、稻草人。把纪律挺在前面,要处理好“树木和森林”的关系,不能把全面从严治党混同于、缩减为处理少数有严重问题的干部,“只盯树木,不见森林”。应着眼于整个“森林”的健康,执纪无条件,问责不含糊,把抓早抓小抓常作为重点,当好“啄木鸟”和“护林员”,正歪树、治病树、拔烂树、护森林。抓早,就是把纪律防线设置到党员干部履职用权的第一道关口,发现线索及时追踪分析,出现苗头及时提醒警示,扯扯袖子,咬咬耳朵,红红脸出出汗,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筑牢思想防线,避免其个人滑向违法违纪的深渊,避免对党组织造成更大伤害。抓小,就是有错及时纠,有病及时治,特别是对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微腐败”、重要时间节点的“假日病”,一经发现查实,严厉执纪问责,决不姑息迁就,使其“破纪”之初就付出代价,避免“温水煮青蛙”,小节诱发失节,小事酿成大祸,“苍蝇”变成“老虎”。抓常,就是经常抓、抓经常,让监督执纪问责无处不有、无时不在,不留死角、不设盲区,常敲警钟、常拎耳朵,杜绝“破窗效应”,实现久久为功,从而倒逼党员干部敬畏纪律、遵守纪律、廉洁自律。

坚持纪在法前,贯穿惩防并举之义。

信任不能代替监督。有案必查、违纪必究,是全面从严治党赋予纪检监察机关的责任。实现标本兼治、源头反腐,必须按照把纪律挺在前面的要求,扭住党委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守好纪委监督责任这块“责任田”。着力由“治标”向“标本兼治”转变,对腐败分子,有贪必肃、有腐必惩,在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减少腐败存量的同时,积极转变只办大案要案的观念,通过依纪监督执纪问责、抓早抓小来遏制腐败增量,有效实现标本兼治。着力由“主副不分”向“聚焦主业”转变,纪委要从过多的“副业”中抽身,把分散在各个领域的纪检力量和工作精力收回来,把管纪律这个“主业”放在突出位置,回归本职本位,尽好自己的责,种好自己的“田”。着力由“案件线索”向“问题线索”转变,排查线索不能抓大放小,只要是涉及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哪怕是苗头性倾向性的违纪问题,只要一经发现就必须严肃执纪,决不能为了办案把小问题拖成大问题再一查到底。着力由查办案件向纪律审查转变,纪委不是党内公检法,纪检工作也不是警察抓小偷,要解决“纪”“法”不分的问题,从查违法转向盯违纪,纪律审查一切冲着纪律去,对照党章和党规党纪的要求,突出执纪特色,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打铁还需自身硬。要树立正确的“三转”观、执纪观和政绩观,始终将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发扬“钉钉子”精神,积小成为大成,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担在肩上、落到实处。 (作者系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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