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石龙区在基层党建考核工作中,认真设立标准,严格设定“红线”,使基层党建考核工作有章可循,更加规范。
在党建工作考核中,该区采取重点专项工作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办法,以党建重大活动、重要任务、重点工作完成情况为主,实行百分制量化,分一、二、三类设定类别。并把基层党建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干部提拔任用考核评分体系,作为干部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基层党建工作成绩突出,受市级以上表彰的党组织书记、分管副职、组织委员在干部提拔任用时,同等条件下优先提拔重用。
根据基层党建工作考核分类情况,对综合排名后三名的基层党组织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排名倒数第一名的,实行重点管理,党组织书记、分管副职、组织委员不提拔、不调动、不重用,不评先评优。驻村(社区)联系下级党组织的机关干部(含驻村干部),若所负责的基层党组织被评为“三类”党组织,且一年内没有晋位升级的,当年不得提拔重用,并追究其所在单位党组织负责人责任。
(冯洪涛 常洪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