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5版:基层党建
3上一版  下一版4
 
勇立潮头 用青春追梦
新华区“微载体”满足居民“微需求”
切实把农村党组织书记队伍建强管好
鲁山县搭建“三座桥”服务群众
湛河区开展“导师帮带”活动
石龙区基层党建考核设“红线”
叶县积极疏通大学生村干部分流渠道
舞钢市推进党员志愿服务常态化
版面导航     
平顶山新闻网    平顶山日报   平顶山晚报
新闻搜索: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5年8月7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规范党建工作
石龙区基层党建考核设“红线”

 

本报讯 近日,石龙区在基层党建考核工作中,认真设立标准,严格设定“红线”,使基层党建考核工作有章可循,更加规范。

在党建工作考核中,该区采取重点专项工作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办法,以党建重大活动、重要任务、重点工作完成情况为主,实行百分制量化,分一、二、三类设定类别。并把基层党建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干部提拔任用考核评分体系,作为干部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基层党建工作成绩突出,受市级以上表彰的党组织书记、分管副职、组织委员在干部提拔任用时,同等条件下优先提拔重用。

根据基层党建工作考核分类情况,对综合排名后三名的基层党组织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排名倒数第一名的,实行重点管理,党组织书记、分管副职、组织委员不提拔、不调动、不重用,不评先评优。驻村(社区)联系下级党组织的机关干部(含驻村干部),若所负责的基层党组织被评为“三类”党组织,且一年内没有晋位升级的,当年不得提拔重用,并追究其所在单位党组织负责人责任。

(冯洪涛 常洪涛)

 
3上一篇  下一篇4  
 
   
   
   


豫ICP备09014970号 豫平公网安41040002020010

地址:平顶山市建设路西段268号    邮政编码:467002    E-mail:wz@pdsxww.com
联系电话:0375-4973575 传真:0375-4973608
所有内容为平顶山日报传媒集团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