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田秀忠)“设置巡回法庭就是利用巡回办案这种相对轻松、随和的开庭形式,更加及时、有效地就地化解群众矛盾,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节约办案资源,进一步促进农村的社会关系融洽、稳定。”7月13日,鲁山县人民法院负责人说。
为适应下汤镇经济发展需要,尤其是解决偏远村群众诉讼能力不高、法制观念淡薄的问题,鲁山县法院于7月8日在下汤镇党群综合服务中心成立了巡回法庭。
下汤镇党群综合服务中心针对此项惠民举措,已要求22个村级党群综合服务中心(站)做好宣传协调工作,让群众进一步了解法律知识,使法制观念更加深入人心,让群众在日常生活中知法、懂法、守法,让巡回法庭在下汤镇发挥实实在在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