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3版:综合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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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区对干部违纪违法“零容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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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党章党规 筑牢制度“防腐堤”
新华区对干部违纪违法“零容忍”

 

本报讯 (记者王孟鹤 通讯员乔晓燕)从6月30日开始,一份“新华区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通报”在辖区各单位干部手中争相传阅。“共处理违反八项规定精神案件3起,党内严重警告处分5人,党内警告处分7人”的处理结果让许多党员干部紧绷纠“四风”反腐败这根弦。

今年初,新华区结合自身率先在基层农村(社区)开展了以“学习贯彻党章、唤醒党章意识、遵守纪律规矩、争做合格党员”为主题的“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违纪违法问题专项治理”活动,从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遵守党纪党规入手,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该区纪委组成5个督查组深入基层不间断巡回督查,一份份查处通报警醒着新华区党员干部,成为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的一剂“猛药”。

同时为进一步扩大活动成果,结合省市活动要求,7月8日上午,新华区在镇、街道(管委会)以及涉农、执法、监管、公共服务部门等区直共52个单位,全面启动“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据新华区纪委常务副书记、监察局长马萌介绍,专项治理重点整治包括不遵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党章党规意识不强、长期不与组织联系、软弱涣散、战斗力不强的党组织问题;党员干部作风霸道、生冷硬推、吃拿卡要、欺压百姓等“四风”问题;“小官巨腐”等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基层干部在土地流转、“三资”管理、惠农补贴、低保医保、旧村改造等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此外,新华区还制定了活动总体目标“四个一批”,即严肃问责一批履行主体责任不尽职不尽责的党员干部,认真处理一批不合格的党员,严肃查处一批侵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违法案件,集中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自去年开展党的群众教育实践活动以来,新华区就紧盯“四风”和腐败问题,扎紧“制度笼子”,相继出台了《新华区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实施意见》《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九项保障制度意见》《开展行政效能明察暗访活动实施意见》等制度,层层细列责任清单,实现“两个责任”内容具体化、执行规范化、定责刚性化、追责明确化。对于制度不完善的,对症下药地健全和完善制度;对于没有明确制度的,及时完善相应的制度机制。去年至今,全区共废除制度18项、修改制度144项、新建制度95项。促使机关及党员干部“守纪律、讲规矩、正行风”,一切都在“制度框架下”规范运行,确保“少出事不出事”。

目前,新华区相继查处了涉及“四风”问题典型案例14起34人,行政警告1人,诫勉谈话8人,函询5人,下发监察建议书16份,包括滥用职权、公款旅游、公款吃喝、违反工作纪律等行为,并指名道姓公开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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