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丰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马丽
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确立了“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的基本原则,在法规和内容上,它严格了执法程序,设置了“安全红线”,增加和完善了对网购、婴幼儿食品、保健品、转基因食品、添加剂等领域的规定,明确了政府机关、行业协会、媒体等社会各界职责,加大了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贯彻实施好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对规范食品生产经营活动,防范安全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提高食品安全水平意义重要、责任重大。
(一)灵活多样,广泛开展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的宣传。一是把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作为“六五”普法工作的重要内容,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主流媒体进行多层次、全方位宣传。宝丰县与移动公司合作开通了短信群发平台,以短信息形式向公众传播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二是抓好执法人员的学习培训。组织食安委各成员单位进行集中培训,邀请专家授课,重点对食品安全法的新规定进行讲解,做到监管者熟悉掌握新标准、新规定,确保实际工作中准确运用。三是强化生产经营单位教育培训。有计划、分层次地组织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的教育培训,让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员、从业人员知晓各自承担的法定权利和义务,自觉做到学法、懂法、遵法、守法,积极营造浓厚的食品安全法治氛围。
(二)完善体制机制,构筑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宝丰县出台了县食品药品监管局新的“三定”方案,对食药监、质监、工商、商务等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管职能进行整合。不断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在全县各乡镇组建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办公室,配齐两名专职协管员,并在各行政村设立食品安全信息员,明确了食品安全属地管理工作职责,做到机构、职能、编制、人员、制度、经费“六落实”。此外,县政府还成立了7个食品安全督查组,对各乡镇、各食安委成员单位食品安全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在全县构筑了县、乡、村三级食品安全监管网络。
(三)突出重点,强化食品安全整治工作。宝丰县组织各监管部门以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宣传贯彻为契机,集中开展食品安全整治工作。加大对重点食品、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的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查处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食品生产经营准入条件,提高准入门槛,督促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原料查验、索证索票和全程追溯等制度,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各项监管制度,从源头把好食品安全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