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邱爽)近段时间,为保证安全供气,平顶山燃气公司对辖区内偷盗燃气行为进行了重点整治。截至目前,检查人员发现并查处偷盗燃气用户40户,其中居民用户33户、商业用户7户,追回损失12万余元。
据平顶山燃气公司稽查大队副大队长李伟生介绍,燃气表自身有限流作用,可以预防因意外原因管道燃气压力陡增对用气设备的损坏,私自拆表盗气使用过程中,燃气表自身保护作用会失效,极有可能造成燃气泄漏。一旦发生燃气泄漏,达到爆燃极限,遇火源会发生爆燃事故,造成不可挽回的重大损失。
为防止野蛮施工或盗窃燃气造成燃气安全事故,近期,市住建局、市公安局、市质监局、市检察院、市中院、市发改委、市安监局七部门联合出台《平顶山市打击破坏燃气设施及盗窃燃气违法犯罪行为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毁损、拆除和移动燃气设施和燃气设施安全标志,建筑单位在开工前应查明施工范围内地下燃气设施的相关情况,如果有重要燃气设施,应当会同燃气经营企业共同制定燃气设施保护方案,确保燃气设施安全运行。
《规定》同时明确,在公用燃气设施上擅自安装管线和设施用气、绕越计量装置用气、擅自改装和移动燃气计量设施造成少计量或不计量的行为均属盗窃燃气行为。构成犯罪的,司法机关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有关部门将依法给予责任单位和个人罚款、拘留等行政处罚。因盗窃燃气行为造成燃气设施损坏、大面积停气等后果的,责任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赔偿损失。
“偷盗燃气是违法行为,且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用户千万不要贪图小便宜,一旦造成群死群伤重大安全事故,后果将不堪设想。”李伟生说,平顶山燃气公司呼吁市民积极举报违法盗气行为,提供线索经查证核实的,公司将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