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沙星海)2月28日,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表彰暨学雷锋志愿服务大会在北京召开,我市五家单位和两个村镇分别获得第四届全国文明单位和文明村镇称号。
平顶山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平顶山市国家税务局、中国工商银行平顶山分行、舞钢市财政局、平高集团有限公司获得全国文明单位称号,舞钢市尹集镇、叶县田庄乡东李村获得全国文明村镇称号。同时,宝丰县获得全国文明县城提名城市称号。
经中央文明委确定,市财政局、市工商局、市地税局、平顶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平顶山供电公司、平煤神马集团一矿等6家单位通过复查确认,继续保留全国文明单位荣誉。
近年来,我市坚持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来部署实施,紧紧围绕经济建设中心和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秉持创建依靠人民、创建为了人民、创建成果让人民共享的理念,深入开展了形式多样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城市环境秩序不断优化,社会文明程度不断提高,人民幸福指数节节攀升,为市民创造了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和文化环境,也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奠定了基础。
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每3年表彰一次。2014年11月,中央文明办启动第四届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评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