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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5年1月7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报开始

 

本报讯 (记者沙星海)记者1月6日从市人社局获悉,根据有关规定,今年我市“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报工作开始。

申报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企业法定代表人应为留学回国人员,一般应获得硕士以上学位;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发明专利,技术创新性强,具有较强市场潜力;熟悉相关领域和国际规则,有经营管理能力,如有海外自主创业经验者可优先考虑;企业注册时间不超过3年;企业注册资金现金资产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留学人员出资额占企业注册资本的50%以上;企业法人诚信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实施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主要是对创新能力强、发展潜力大、市场前景好的留学回国人员创办的企业,在其创办初始启动阶段予以资金支持。项目分重点创业项目和优秀创业项目,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评审入选后,一次性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的资金支持。我市符合条件的人员可到市人社局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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