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伟锋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深刻阐明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对我们来说,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必须要在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上继续努力。
做到严格执法。执法是有关国家机关依法从事管理,具体适用法律,将法律付诸实际的过程,严格执法是法治的关键环节。《决定》指出:“各级政府必须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工作,创新执法体制,完善执法程序,推进综合执法,严格执法责任,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依法行政体制,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这就要求我们要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坚决克服懒政、怠政,坚决惩处失职、渎职。要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从而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
实现公正司法。依法治国方略与宏观国策必须通过具体的司法实践得以体现,公正司法是依法治国得以实现的必要方式、重要标志与检验尺度。只有司法公正了,依法治国才能达到预期的社会效果,才能赢得群众的理解支持和信赖。《决定》指出:“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具有重要引领作用,司法不公对社会公正具有致命破坏作用。必须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规范司法行为,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这就要求我们完善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的制度,任何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都不得让司法机关做违反法定职责、有碍司法公正的事情,任何司法机关都不得执行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违法干预司法的活动。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健全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各司其职,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执行权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体制机制。
推动全民守法。全民守法,是宪法对一切组织和个人所提出的基本要求,对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具有根本的决定性影响。《决定》指出:“必须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全民守法,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任何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宪法和法律的崇高地位,是确保其得以遵守的前提,否则,人们就会藐视法律、违法犯罪,法治也就不可能得以建立。全民守法,就要引导全体人民遵守法律,学会和习惯以法律程序和方式解决纠纷。这就要求领导干部带头守法,提高其运用法律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